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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重要!北科大相关部门线上办公指南!

注意疫情防控的 北京科技大学 2022-08-30

应疫情防控要求

很多部门暂停线下办公那是不是就没法办理相关业务了呢?答案当然是NO!不用担心我们一直在

教务处相关

教务科结合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将部分业务调整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微信全程在线的办理形式,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补办

每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可到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4号窗口登记信息,同时提交学院盖章后的丢失证明,周五下午可到上述地点领取。

2. 更改火车优惠区间

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可到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4号窗口登记信息,当日18点前生效;次日到注册机-写入火车优惠信息功能写入新的火车优惠区间。

3. 往届结业生改毕

请校友确认成绩已出后第一时间联系学院教务老师完成上报,我们会每周四为大家完成结业改毕业的相关处理。

4. 休学学籍异动手续办理

01


学生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休学申请表(防疫版)》(附件1),交由辅导员及教学院长审核。

02


审核通过后,将《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休学申请表(防疫版)》、家长知情书、诊断证明(仅因病需要提供)拍照发至教务科邮箱jwk@ustb.edu.cn。

03


教务科工作人员将休学学籍异动处理完毕后,通知学生或代办人到“一站式”服务大厅4号窗口领取《离校手续表》。

04


学生将全部离校手续完成后,将《离校手续表》交由学院留存备案并办理出校。


小贴士:

附件1为更新版表格,旧表格作废不用。原件请到教务处官网2022年067号通知中下载。

5.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各学院教务老师在本科教学工作微信群中反馈,或由辅导员直接联系教务科工作人员。

研究生院相关

鉴于目前高校防疫情势,结合学校最新防疫要求和教职工限制入校的现状,研究生院业务实行邮件申请,线上办理模式。

招   办:    yzb @ustb.edu.cn

培养办:  pyg@ustb.edu.cn

学位办:yxwb@ustb.edu.cn

综合办:yzhb@ustb.edu.cn

院   办:    yyb @ustb.edu.cn


业务办理模式将依照校防控办要求随时调整。全民抗疫义不容辞,让我们一起静待校园开放之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别提示:

博士学位申请相关问题请加qq 群:668175333

申请公派项目未收到群邀请邮件的同学请及时联系院办邮箱

财务处相关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财务处相关服务方式临时调整,现通知如下:

财务咨询

根据防控办〔2022〕13号文件要求,即日起财务处相关线下业务调整为线上办理。

如有问题可通过财务服务QQ群(232478423)或财务微信公众号在线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为大家解答。

工资及助学金发放

2022年5月份教工一次工资及学生一次助学金于2022年5月5日发放,该发放时间为临时调整,后期发放日仍为每月8日。

本月二次工资和奖助学金发放时间将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本月一次工资主要变动如下:

1.业绩津贴:人事处于本月对2022年度业绩津贴进行了调整,并补发/扣1-4月份差额。

2.补扣保险:根据《关于调整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本月按照人事处核定的补扣金额,继续补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报销安排

1.超过1000元(含)的支付,请经办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若未办理公务卡,5000元(含)以下的支付,可以使用个人银行卡结算,报销时须附支付记录。

2.已经用公务卡结算但尚未提交或已经提交尚未入账处理的业务,如果临近公务卡还款日,请先自行还款。

  待恢复线下业务后,会计科可将报销款打入经办人公务卡(经与农行确认,农行公务卡在农行北京市内网点和柜员机非透支取现免收手续费),或转入经办人工资卡(须附公务卡消费记录并标明已经自行还款)。

3.住院费用可先行垫付,结算完成后投递报销。

特殊情况及联系方式

特殊情况请在财务服务QQ群(232478423)或财务微信公众号联系或私信财务处老师,我们会一对一给您及时答复。

北科大财务服务QQ群(232478423)建于2013年,目前有1600多名师生关注。主要用于财务处各类日常业务咨询交流。

人事处相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教职工居家办公期间人事处、人才办相关业务办理作出调整及说明:

人事科相关业务

(一)教职工入职    1.教职工入职手续一般包括体检、查补档案、档案到校、校内转单、提交报到材料、签订合同等环节。因疫情防控原因,近期查阅档案原则上商请原单位协助。    2.请拟入职教职工将姓名、证件号码、拟进二级单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和当前办理进展发送至邮箱,工作人员将逐一联系并答复。
(二)收入证明开具(非出国项目)

教职工本人通过学校财务平台(http://fsp.ustb.edu.cn)递交收入证明申请,将姓名、开具证明事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工作人员将在信息审核无误后开具证明,每周三安排邮寄。


(三)薪酬管理、教师进人、转岗离职、请假销假、退休返聘等人事科其他业务均转为线上办理,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并联系工作人员。

因疫情防控要求,如非紧急,建议以电子、邮寄等方式传递材料。如需当面传递,请提前联系约定时间在教学区门口传递材料,教职工本人无需入校。原则上每周三集中处理确需线下办理的业务。


联系人:

人事科综合业务: 王 18810822957

薪酬、统计专项: 王老师 15210561621 

入职、请假专项: 秦老师 15501239317

证明、退休专项: 季老师 18601914975

邮箱:renshi@ustb.edu.cn


师资科相关业务

(一)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校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整体推进,目前已进入申报人选取代表作、学科工作组审核阶段,申报人员有需咨询事宜可联系各二级单位职称工作组人员或师资科工作人员。


(二)长期公派访学

在遵守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下,可按如下程序进行办理。

1.拟派出人员  

(1)需要办理长期公派出国(境)相关申请事项的教职工,可在OA-人事处下载相关申请材料,通过微信、邮件等形式取得二级单位同意意见,提出申请。

(2)已批准但尚未出发的教职工可通过微信、邮件等形式取得二级单位同意意见,完成行前教育后提交《行前通知单》《承诺书及行前教育情况表》扫描件。


2.拟回国人员    (1)目前尚在国(境)外的留学人员原则上按出国(境)协议规定时间归国。

    (2)已归国教职工可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后续再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补交纸质材料。


(三)访问学者 

1.已返家或原单位的访问学者

须按国家、各省(自治区)市(地州)及当地要求,严格做好自身及家人的疫情防控工作,未经批准严禁返校,返校日期另行通知,随时向访学所在二级单位及访学导师汇报身体健康状况。

2.留在校内宿舍的访问学者 

须严格按学校要求做好自身疫情防控,随时向访学所在二级单位汇报身体健康状况。


(四)其他工作

1.2021-2022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岗位(服务)能手及岗位(服务)标兵评选。

2.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3.教职工兼职审批、挂职(企业博士后)审批、兼职教授审批等日常工作。
(五)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由二级单位行政副院长/主管领导发送至shizi@ustb.edu.cn。纸质材料(签章版)可待恢复正式办公后提交。
联系人:

:13401162508

:18515817711

:18811329928

:18222500238

邮   箱:shizi@ustb.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相关业务

(一)人才项目申报    各人才项目相关工作请及时关注OA-人事处及各二级单位通知。
(二)人才引进工作 

正常接收高层次人才应聘简历,有意向加盟北京科技大学的海内外人才可将简历及有关材料发送至rcyj@ustb.edu.cn。涉及高层次人才入职事宜,请参阅“人事科相关业务”-“教职工入职”。
联系人:

:18500197256

邮   箱:rcyj@ustb.edu.cn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相关业务

(一)博士后相关业务实行可采用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线上方式开展工作。
(二)信息获取 请关注“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微信公众号查阅基金、项目和办事流程等信息。

(三)手续办理 

各类博士后进出站等相关材料由二级单位行政副院长发送至postdoc@ustb.edu.cn。纸质材料(签章版)可待恢复正式办公后提交。

(四)请各位博士后严格遵守学校各项防疫规定,与合作导师及所在二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联系人:

进出站等综合业务:张  18010150562

企业博士后等:苏  18600869587

邮   箱:postdoc@ustb.edu.cn


人才交流与社会保障中心相关业务

(一)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1.部分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不能及时办理的,将在疫情解除后统一进行补办。对于在职人员,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对于退休人员,如确实不能办理,将按照规定对养老金进行相应补发、补收。


2.社保证明

    (1)教职工需要开具北京市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请携带身份证至学院路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6号富润家园7号楼)。建议提前咨询大厅开放情况。    (2)教职工因招投标、基金申报等需要学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因个人需要出具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请与人才交流与社会保障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

电   话:18701185650

邮   箱:rencai@ustb.edu.cn


(二)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业务

1.报送材料要求及模板参见“OA-人事处-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版块。

2.单位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单提交时间为每月15日前。

3.如各单位有继续聘用的、合同/协议即将到期的人员,请及时完成审批、续签等手续。
(三)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由二级单位行政副院长/主管领导发送至rencai@ustb.edu.cn。纸质材料(签章版)可待恢复正式办公后提交。
联系人:

:18086092119

邮    箱:rencai@ustb.edu.cn

科研院相关

根据学校防控办的工作要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业务服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和通讯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业务实行邮件当日预约、次日现场办理的模式。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级科研平台

联系人:燕:13426208336

邮   箱:yanlei@ustb.edu.cn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项目

联系人:李:18911868257

邮   箱:liying666@ustb.edu.cn
3.横向合同

联系人:刘:18811345514

邮   箱:liuyingli@ustb.edu.cn
4.甲方合同、学会/协会、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联系人:王:13051509858

邮   箱:wangruxue@ustb.edu.cn
5.地企合作、省市自治区项目

联系人:申:15810027308

邮   箱:shenyinan@ustb.edu.cn
6.国防项目

联系人:刘:15210567069

邮   箱:liuxf@ustb.edu.cn
7.人文社科项目

联系人:林:13366766534

邮   箱:linyingchun@ustb.edu.cn
8.知识产权、省部级科研平台

联系人:乔:13811490698

邮   箱:qiaoshan@ustb.edu.cn
9.科技奖励

联系人:周:18600334624

邮   箱:zhouxinyu@ustb.edu.cn
10.科研经费咨询

联系人:王:13439575929

邮   箱:wanglimin@cee.ustb.edu.cn
11.公章使用、大额报销单签字、调账申请(先由上述业务负责人审核完成再办理)

联系人:浦老师:18811765021

邮   箱:pushaotao@ustb.edu.cn
12.综合咨询

联系人:吉老师:15210602137

邮   箱:keyan@ustb.edu.cn

资产采购相关

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项目

(一)采购申请审批

采购申请均可通过“采购管理系统”中“采购申请”模块正常提交,各节点审核人员在线上审核审批(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

(二)采购项目执行

根据《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照政府集中采购、学校分散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的方式执行。其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用于教学科研活动采购预算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其他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项目,建议通过“采购管理系统”中“电子竞价”模块进行线上竞价;仍通过线下比价方式执行的,需在“采购申请”模块“其他附件资料”栏上传比价采购确认单及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单扫描件。

(三)合同审核签订

学校合同管理系统试点单位按照现有流程线上提交审核,其他单位仍通过线下方式提交审核;待签订合同(进口设备技术协议)及相关审批表单、附件材料统一投放至招采中心“待签订合同投放处”(办公楼106门外),工作人员定期集中处理后,统一放置在“已签订合同领取处”(办公楼104门外),并通知相关经办人员自行取回。

工程类采购项目

(一)采购申请立项

根据北京市关于暂停零散装修零散建设工程(含家庭装修、农村建房)施工的有关要求,教学区封控管理期间原则上暂停学校工程项目的采购申请和采购执行。

确需在教学区封控管理期间执行采购的工程项目,需由采购项目负责人通过线上(短信、微信等)方式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同意后,填写《工程项目采购立项审批表》,并将其电子版和各部门同意的信息截图发送至gccg@ustb.edu.cn,招采中心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处理。

(二)采购项目执行

对于确需在教学区封控管理期间执行采购的工程项目,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执行采购。应急抢修及特殊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由招采中心另行确定。

(三)合同审核签订

工程项目待签订合同及相关审批表单、附件材料统一投放至招采中心“待签订合同投放处”(办公楼106门外),工作人员定期集中处理后通知相关经办人员自行取回。

其他相关事宜

1.疫情防控相关紧急采购项目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校招采发〔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2.招采中心将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项目:

何老师,18611207180,hfcg@ustb.edu.cn

工程类采购项目:

李老师,13810931317,gccg@ustb.edu.cn

进口科教用品减免税:

王老师,15210606364,zhaocai@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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