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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闹”使不得······

华阴检察 2022-06-19

“我今天一定要去学校找个说法···不然的话,我就呆在学校不走了!”看着生气的小姨,杨光沉默不语。



原来,小姨正在上小学的儿子——小明和同学闹矛盾,被同班的几名同学殴打,因为害怕再次被打而不愿意去学校。看着儿子这样,小姨分外恼火。



检察官

说法

1讨说法   小姨去学校讨说法固然合乎情理,但是“不然的话就呆在学校不走”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这种行为甚至会触犯法律。近日,最高检、最高法、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发文:坚决打击8种“校闹”行为,这就是其中一种,即“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2被殴打“小姨儿子被殴打”也属于打击的8种“校闹”行为之一,即“殴打他人”。据此,可以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诉求,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杨光对于这种行为,还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去学校讨说法可以,但是我们不可以在学校闹事,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小姨听了杨光的话,沉默了···

检察官

说法

1不闹事   杨光说的“不可以在学校闹事”是正确的,“校闹”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更影响到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从长远讲影响到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2普法教育对于学校来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是要联合检察院、家庭等,时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家庭,让每一个学生都知法、懂法、用法。


“校闹”除了以上提到的行为之外,还有:

01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02

侵占、损毁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03

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

04

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

05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

06

 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

07

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

08

    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

  

检察官倡议

   “校闹”是校园和谐安宁的“毒瘤”,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运用法律的武器,与一切“校闹”行为坚决说“不”,维护校园应有的蓝天净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编辑: 史文聪

审核:  杨 婷

微信:hyjc2017

微博:华阴检察

头条: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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