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9
灼见(微信号:penetratingview)
被留下的人还要继续往前走,未来或许还可期。
就在昨天,朋友问我:“你知道成年人跟小孩的区别在哪儿吗?”
我琢磨半天,以为是小孩屁股蛋子上叮咣乱撞的书包,又或者是把老母亲气出高血压的家庭作业,再或者,是一眼看过去全校同款的黑白双色校服。
最大的区别是:小孩还不懂得离别的意义,每次都能开开心心跟朋友挥手道别;而成年人因为太懂得离别的意义,大多是牢牢抱着对方,再说一句:下次见,回头见。其实大多时候是再也不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发现:成年人的道别不光漫长,还经常是悄无声息地疏远,再或者突然就消失了。
正式道别,成了让人抗拒的事:往后的日子没了他们可怎么办?我不要跟喜欢的人们说再见。
后来,我的想法变了,可能是自己终于也当了许多年的成年人,越来越相信这件事:对越重要的人,越要正式道别。
而且,最惊艳的是——好好道别的力量,大到你不敢想象。
01
大学四年在广东读书,毕业后我在北京漂着,白天在大望路的媒体公司忙得披头散发,夜里在三里屯清吧里排遣年轻人被统一分配的焦虑感。
最好的朋友却回了海南,俩人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简直要隔了一整个中国版图的距离。对他的那点回忆,就剩下在图书馆前头对着镜头大笑,拍了毕业照。
毕业第三年,心血来潮回了母校,很意外在宿舍楼下遇见了他。
我们就跟读大学的时候一样去阶梯教室听课,去操场跟师弟打球,去饭堂吃已经从5块涨价到8块的猪扒饭,去学校旁边的堕落街买花花绿绿的钵仔糕。
到了夜里,我俩拎着啤酒抽着烟,坐在灯影稀疏的操场,倚着边上的网栏。说起那位经常给小组作业打60分的教授,礼仪队那位一笑就露出八颗牙的学姐,一到期末考就把自己的学习资料复印给全班的慷慨学霸,还有在宿舍开黑时总是因为上厕所拖后腿的舍友。
当时有花香有酒香,当然还有不急不燥的晚风,好像我们纵使天南地北,也无妨。
他唱起了《送别》,还有《祝你一路顺风》。那一瞬间,我以为回到了大一刚开学在军训上表演节目的时候。
最后,我俩分别走向公交跟地铁。他叫住我:“兄弟!下次啥时候再来啊?”
他对着我喊了一句:“要是咱们现在能一起回宿舍就好了!”
他不知道,我喝醉酒对着天上的月亮看,越看越圆,就许了个愿——希望他们都过得比我好,希望我们能再见。
02
她说,如果人生是一辆列车,那么,在每个关键节点,都有一个人陪了你一个站,仅此一站。比方说,那一站就叫做青春。
读大一时,她认识了一个比她大6岁的医生,每次放假,这东北姑娘都要坐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去南京找他,买不到硬座就买站票,在车厢过道里熬一宿。
他带着她看完乌衣巷看夫子庙,看完李香君故居看白鹭洲,看完中山陵看桃叶渡,一刷手机才发现,一天就能走上20000多步。
两年下来,冬天看雨看梅花吃蟹黄包,夏天就看山看水吃白糖糕。
最后一次见面,他俩吃的是鸭血粉丝汤,火红的辣椒陪着翠绿的小葱,连吃不惯鸭血的她,都觉得那一碗汤分外好看。
夜深了,男生给她叫了车,说:“明天要值班,我就不陪你了,你自己回青旅乖乖睡觉,不要乱跑。”
可是,平常都听话上车的她,这次很固执要去他宿舍附近的酒吧坐坐。哪怕他说住处很远,搭地铁都要花一个半小时。
那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女孩气急败坏地坚持着:“我偏要去,或者你陪我去”。
经历过这种爱而不得的我们,不会觉得她这么咄咄逼人讨人厌:暗恋的人好难。
最后,他无可奈何地陪她去了,那是女孩第一次进酒吧,喝了一罐啤酒后,他就说走吧回家。
她在前边闷闷地走,他在后面慢悠悠跟着,走到一半,突然上来伸手揉乱她的头发,说了句“傻瓜”,一路上谁都没再说话。
到青旅后,他陪女孩坐了两分钟,问她:“你是不是不喜欢道别?”
女孩低着头刷手机,“嗯”了一声。当天夜里就上了火车,发了一条朋友圈:“从此,南京就是你的名字。”
说出“嗯”的那一瞬间,她决定放下这段没答案的感情,给自己一个跑着拥抱新生活的机会。
你看,这些选择道别的人,并不是在厌倦、疲惫的现实生活中给自己找到一个情绪的宣泄口,而是正式跟过去说再见,并且抱着信心越走越远。
03
成年人的道别,有些是有得选,也有些可能就是没得选。人生就像一列开往终点的列车,很难有人陪着我们坐完全程。
在这辆车上,我们一次次面对“永失我爱”的现实,也学习着跟至爱好好道别。
他的爸爸在大学里教法学,跟他研究的课题一样严肃有余,和蔼不足,跟妻子儿子说话,也跟他穿衬衫要系起来全部扣子一样规矩、板正,让人不敢靠近。
可是有一次,他对我朋友说:“还记得小时候带你逛花灯吗?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想走多远就走多远,我跟你妈妈就身后。你玩累了,或者不想玩了,回过头,我们会一直在等着你”。
他吃了一惊,从没想到爸爸会说出这么温柔的话。这绝对是他人生里听到的排名第一的动感情的话了。
可是没过多久,他的爸爸就生病住院了。要离开的那天,爸爸好像预感到了什么,一直吵着回家,像小时候要糖吃的他。就算医生们说出去后万一有个危急情况来不及急救,爸爸也要走。
叔叔伯伯没办法,他做主带爸爸回家。昏黄的街灯发着黄色的暖光,温馨又美丽,平常人来人往的胡同也清净极了,长安街上是蜗牛一样挪动的车子。
他攥着爸爸的手,嘱咐叔叔把车开慢一点,就像小时候爸爸开车带着他一样,说天安门广场上剩下几位站岗的士兵,说望京SOHO的墙壁灯火辉煌,听路边叫卖冰糖葫芦的喇叭声音悠扬。
这些都是爸爸经常逛的地方,听见冰糖葫芦,他抬眼去看一下微微笑了。
回到家里,爸爸在床上一直翻身,疼得睡不着,他就缩在床的角落,盯着爸爸的一举一动。
后来,爸爸安静了。他绷了一天,终于号啕大哭。凌晨3:18,他在人生里第一次陪着最爱的人到去世。
他低下头在爸爸耳边说:“没有你了,我不能到处乱走了。”
谁也没想到,跟亲人道别后,他生出了挑起全家大梁的力量。
04
而更多时候,我知道这非常无奈,可事实是:有人也要道别自己的伴侣。
有人说:“真希望有种机制:当我们和一个重要的人分开,而且再也不会相见时,我们的头顶会亮起一盏灯。这样我们就会知道,这次要好好告别。”
这一点,只怕没有人比隋东风更体会深刻:早知道妻子只能陪自己15年,从遇见开始的每一天,都要当成最后一天来爱她。
在由真实的人与事改编,冯小刚执导的电影作品《只有芸知道》里,就讲述了这样一对半路道别的夫妻:人到中年,杨采钰饰演的妻子罗芸突然辞世,留下了黄轩扮演的隋东风。
这对在新西兰认识的留学生都是穷孩子,就在房东林太太家里一见钟情,恋爱,最后结婚。
罗芸的车位被人抢了,隋东风二话不说上去就把对方揍得鼻青脸肿;
罗芸跟他结婚后,隋东风带着她去盘了一家中餐馆,供养俩人的生活;
罗芸为了拦住一个吃霸王餐的人差点出事,隋东风赶紧护住她;
罗芸想念好朋友想看极光,隋东风就带上包饺子的食材陪着去见她。
俩人就像咱们经常遇见的白手起家的夫妻,隋东风在结婚那天,对妻子的告白都特别朴实——“我吃饭的时候,你吃肉,我吃肉的时候,你吃燕窝,总之,咱家最好的东西,一定在你的肚子里。”
你看,哪怕是白开水一样平淡的生活,也被爱情滋养着开出了一朵花。就像海报上的这句话:“有你的日子,就是我要过的日子”。俩人定居在白云之乡新西兰,也成了彼此最亲密的依靠。
可是,随着谭维维唱的“相爱的那天,以为是永远。分离的突然,偷走了时间……”,罗芸因为重病离开,真的变成了天上的一朵云。
罗芸得知自己的病情,第一时间却在想丈夫多为难:为了为俩人挣养老钱,放弃了他喜欢的长笛,在这个偏僻的小镇开了十五年中餐馆的隋东风,接下来,要怎样面对漫长的没有自己参与的生活?
后来,中餐馆意外失火,俩人不得不告别小镇去了奥克兰,隋东风也终于当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社区警察。
生活看起来就要走上正轨,谁知,罗芸的病情却到了不得不动手术保命的地步。
临到动手术,她躺在隋东风的怀里对他告白,也是道别:“我出生在那样的家庭,该读书的时候就到了喜欢的国家,要结婚的时候就遇见了你,怎么天底下的好事都被我遇见了?”
她好好地道别,希望丈夫一个人撑过最难捱的日子。
可是,曾经互相给的陪伴太珍贵,承认妻子走了这件事太苦,隋东风无论如何不肯告别罗芸,所以一次次梦见她。
在梦里,罗芸却告诉他,自己还有想见的人,有隋东风答应自己要做的事。
做完罗芸要他做的事以后,隋东风终于拿起自己已经丢了十五年的笛子,吹一曲当年初次见到她时的曲子。笛子里藏着罗芸留的一封信:“你看到我的字,我就放心了。这说明你又拿起了笛子,你活过来了。”她走后,也用让他还愿的方式,帮他走出来。她没活够的年数,他替她好好活。
不乏有人像罗芸先离开,用最后一点力气,用告白对爱人道别;
也不乏有人像被留下的隋东风,一个人出发,在一段又一段还愿的旅程完成对亡妻道别。
对成年人来说,陪我们的人要离开时,即使不舍也要心存感激,然后挥手说再见。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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