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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特殊药品、慢性病等门诊用药“双通道”保障措施的公告

为了确保近期全市范围内慢性病用药保障,特别是癌症(白血病)等患者的就医需求,让其能就近取药,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现作如下公告:
一、普通慢性病用药。患者可选择所属乡镇、街道的基层医疗机构,即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药;另,全市现有23家慢病药店同时开放慢性病购药服务(详见附表),24小时服务,确保慢病患者就近取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无需更改处方的慢病患者实行长处方,支持将门诊一次处方用量放宽至3个月。
二、癌症(白血病)用药。在8月3日前已在“双通道”药店备过案的患者可以直接在备案药店结算特殊药品,后期到医疗机构补开处方;8月3日前未办理备案的患者,可通过网上出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院小结或“双通道”药店联系医保局工作人员查询患者在医院的用药记录,按需购药,等正常上班后补齐备案表和处方。对近期需紧急认定的癌症(白血病)、慢性病认定的患者,可与工作人员联系,通过网上发送慢性病认定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实行“不见面”办理病种认定,后期用药途径同上。 
联系人:宁新敏   0999-8801301
附件:伊宁市慢性病(双通道)定点药店名单

伊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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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宁市医疗保障局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耿建新编辑丨魏红梅   汪   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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