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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确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9月13日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伊犁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曾军峰通报了伊犁州开展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伊犁州积极采取各项医疗保障应急措施,确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为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一是及时拨付医疗机构医保资金。州、县市医疗保障局在按月向各医疗机构拨付医保预算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新冠肺炎救治资金预付工作,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按程序预付救治资金,累计拨付数千万元,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有效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二是及时将新冠治疗用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为更好保障各族群众诊疗需求,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凡被列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做好参保患者使用新冠治疗用药医保基金支付工作。

三是落实好各项便民助企服务政策。州、县市医保部门在各媒体及时发布《伊犁州直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公告》,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从性良好的慢特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政策,一次性处方用药量按病种放宽至三个月,疫情以来共保障门诊慢特病患者21089人次。落实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费率政策,8月当期减征1043.27万元。落实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州直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7月起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单位滞纳金,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医疗费用,有效减轻企业医保缴费负担,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企业意愿,目前有1655家中小微企业享受阶段性缓缴政策。

四是做好异地和跨省医保经办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12部州、县(市)医保业务经办电话,依托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新疆医保APP、国家医保平台手机APP、新疆政务服务等平台,开通绿色通道,随时受理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参保缴费、零星报销等服务,实现“网上办”“电话办”“不见面办”。疫情以来,州直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429人次,跨省异地就医结算2875人次,解答业务咨询电话376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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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汪   涓   耿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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