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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专家谈丨新疆疾控专家:建议涉疫地区居民减少购物次数,必须购物时应注意7方面细节

10月2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席专家倪明健回答了记者提问。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防控任务依然繁重。在涉疫地区,购物环节人员交错,容易造成意外感染和出现聚集性疫情。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建议大家尽量减少购物次数,必须购物时应注意以下购物防护细节。
  一是提前列好购物清单,规划购物线路,建议避开商超购物高峰,错峰购物。
  二是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携带便携式洗手凝胶或酒精湿巾。在密闭购物空间要保持社交距离,不能拉下口罩交谈、进食,不要扎堆选取商品。
  三是就近购物,建议步行、骑行或自驾前往购物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错峰出行,按公共交通工具指引规范乘车,推荐无接触式支付车费,减少与公共物品接触。
  四是避免用手直接接触电梯扶手、推车、购物篮等公共物品,必须接触推车、购物篮时,建议用酒精湿巾擦拭接触表面。不用手触摸眼、口、鼻;购物完成后及时用洗手凝胶进行手部卫生。如果购买冷冻散装海鲜等,最好佩戴丁腈手套进行选取,不要用手直接接触海鲜。
  五是尽可能缩短在商超的停留时间,避免与他人交谈。结账时与他人保持1-2米距离,最好采用无接触方式付费。如果采用现金付费,结账后及时进行手部卫生。
  六是回家后应将口罩放入塑料袋扎紧丢弃,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和面部。处理食物前后也需要洗手。洗手前,手部不要接触眼睛和口鼻处。手机、钥匙等随身物品可用消毒液或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立即更换外套、外裤等与外界接触的衣物,及时浸泡清洗或悬挂在无人通风处24-48小时后使用。
  七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切勿再去商场或超市,应及时通知所属社区并前往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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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汪  涓   魏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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