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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游出租车保障各族群众出行服务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族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服务保障工作,有效满足解除静态管理区域各族群众的正常出行需求,经伊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分批次恢复城市巡游出租车运营,并于10月2日开始恢复运营,为确保全市各族群众安全、健康、便捷出行,现将巡游出租车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游出租车恢复运营管理要求

  (一)驾驶员居住地为低风险区(7日内无核酸异常患者),且须持有72小时内连续3次核酸阴性结果证明,方可返岗服务、恢复运营。

  (二)严格落实驾驶员每日早晨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抗原结果无异常方可正常服务运营,每日三次自身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立即“停运”。

  (三)严格落实驾驶员个人防护要求,指导督促驾驶员“规范佩戴口罩”“服务全程不摘口罩”。

  (四)严格落实出租车消毒消杀要求,坚决做到“一客一消”“终末必消”。

  (五)严格落实场所码及健康码管理要求,坚决做到“逢客必扫”“逢客必验”,发现“红码”“黄码”乘客立即拨打0999-8325582或18609096096报告。

  (六)坚决杜绝“连载”“混载”,有效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二、市民出行乘车须知

  (一)须主动配合落实“扫码乘车”“绿码上车”。

  (二)须主动配合落实“测温”等健康监测。

  (三)须主动配合落实“消毒消杀”等措施。

  (四)乘车全程须“规范佩戴口罩”。

  为更好服务市民健康安全出行,针对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或遇到“无故拒载”“不打表收费”等情况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12345、0999-8120420

伊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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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宁市交通运输局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张   楠   古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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