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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公告

为保证伊宁市道路交通有序调整、逐步恢复、平稳过渡,伊宁市公安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在道路交通恢复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一、自公告之日起,全市范围内的电子警察设备恢复违法抓拍功能,重点对超速行驶、不按标识标线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实施证据抓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车辆实施记分及行政处罚。
二、重点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酒驾醉驾、超速闯灯、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坚决防止道路交通恢复期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车辆临时限行措施
在临时限行期间,车辆仅限在市区范围内通行,严禁未经审批私自驾离市区范围,如有离伊、出疆需求应在所属社区履行申报手续。
小型客车在单号日只允许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单数(1、3、5、7、9)的车辆在本市区域内通行,在双号日只允许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双数(0、2、4、6、8)的车辆在本市区域内通行。
货运车辆实施通行证管理,必须持有通行证方可通行,使用通行证必须遵守车证人相符、通行区域相符的管理规定,通行证不得复制、转借他人。
各类公务用车无通行证的,须按照单双号限行措施出行。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临时限行措施,出行前核对车辆是否符合限行要求,以免造成通行不便。
四、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重点整治行动,对闯红灯、不戴头盔、随意变道、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炸街扰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在全市各个路口设置“交通文明岗”,重点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由违法行为人参与“交通文明岗”志愿活动。

伊宁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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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宁市公安局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魏红梅   汪   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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