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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情于法 惩防并举 伊犁州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2月29日,伊犁州妇联联合伊宁市妇联开展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万家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活动就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各族妇女的知晓度,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和社会和谐。
图为宣讲现场。
当日,来自新疆长信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海珍围绕着当前妇女权益保护的现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九大亮点和具体内容进行了知识解读,并通过以案释法,讲述妇女如何维权。宣讲深入浅出、语言通俗易懂、思想内涵深刻,赢得了来自伊宁市妇联、全市各乡镇 、街办、社区的妇联主席、妇女专干的一片赞许声。
现场宣讲结束后,吴海珍律师开展了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了基层妇女在妇女财产保护、婚姻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帮助基层妇女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伊宁市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冬黎表示,伊宁市妇联将迅速开展大宣讲活动,利用市乡村(社区)三级“石榴花巾帼大宣讲”活动,开展面对面交流、座谈,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更好地维护各族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驻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办事处阿恰勒社区“访惠聚”工作队队员热孜瓦古丽·吾斯曼江说,她听了宣讲后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回去后将借助街道司法机关的力量,做好基层广大妇女的司法宣传,保障好各族妇女的合法权益。
为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伊犁州妇联在州直八县三市同步启动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万家活动,借助州直22个“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站暨巾帼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的力量,立足村(社区),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面向广大家庭特别是妇女群众,深入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以提升州直各族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当日,州直各县市开展面对面法治宣讲23场次,1810名各族妇女受益。(伊犁日报 记者 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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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零距离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魏红梅   马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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