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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法院携手州妇联街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法治宣传


打通保护妇女儿童“最后一公里” 伊犁州法院携手州妇联街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3月2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与州妇联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新增内容亮点多多。

“您知道吗?现在法律禁止因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医疗机构在实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充分尊重妇女本人意愿……”“夫妻离婚诉讼期间要主动进行财产申报……”当日,在伊宁市人流密集的网红打卡地海棠路上,来自伊犁州法院和州妇联的工作人员就新增内容向广大妇女进行了详细专业的讲解,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妇女身边,打通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最后一公里”。

海棠路上摆摊叫卖声不绝于耳,前来赏花游玩的行人熙熙攘攘。州法院携手州妇联设立的法律咨询台在这一片人海中十分抢眼。一部分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为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一部分工作人员坐在咨询台前为寻求帮助的妇女答疑解惑。

伊犁州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帷嘉说:“现场有人咨询离婚诉讼中,没有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要承担哪些责任?婚前父母出首付款给一方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情况下,离婚时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有失信行为会不会影响孩子考学、工作等问题。”

当日,法官们结合在审判实践中的案例,重点向广大妇女普及法律知识,耐心详细地解答她们提出的有关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法律问题。

伊犁州妇联权益部部长韩叶红表示,他们将借助此次活动,进一步发挥“家事审判法庭”这一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室的作用,持续推进妇联和法院在广度、深度上的合作、交流,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引导和教育广大妇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伊犁日报 记者 孟霞 通讯员 魏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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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零距离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杨   林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孙文利   王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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