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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伊犁州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3日至6月23日,伊犁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对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坚决抓好巡察整改
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局党组立即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查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要求到位,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
1.关于“理论学习不专”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完善《州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坚持将交流研讨作为集体学习的主要形式,班子成员、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党组书记针对学习主题作专题辅导,切实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时效性。将理论学习与农业农村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形成闭环管理。
(二)夯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基础不牢固
3.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有短板”的问题。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把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作为主攻方向,实现了全面夺丰收、高位再增产。2022年州直粮食种植面积576.02万亩,同比增加13.35万亩,粮食总产量达331.75万吨、占自治区地方总量的22%,同比增加20.73万吨、占自治区地方增量的48%,总量、增量均位居全疆第一。建立“州县乡村四级领导挂钩高产田”机制,1707名州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包联高产田54.23万亩,26名州四套班子领导包联高产田27块。
4.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的问题。加大涉及农业农村部门项目跑办及申报力度,共计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8.5万亩(其中新建103.5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到527.17万亩,占比由2022年的56%提高到今年的70%,增幅26%。持续推进在高标准农田实施高效节水灌溉。
5.关于“组织实施‘种业振兴计划’未摆到突出位置”的问题。积极与州党委编办、组织部沟通,加强种子管理部门职能,强化人员力量。与各县市协调,安排专人负责种子管理工作。多次组织召开种业企业座谈会,拟定扶持政策,促进种业企业成为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通过多方对接洽谈,目前已有4家国内外优势制种企业落地伊犁,实现了2023年种业发展良好开局。
(三)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行业职能作用办法不多
6.关于“培育龙头企业主动作为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完善了《自治州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积极开展2022年伊犁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将规模达标的纳入州级龙头企业队伍,对经营不善、指标不达标的,坚决取缔州级龙头企业资格。积极指导县市做好对州直涉农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专题摸底调查,对停工停产涉农企业,逐一分析分类,制定支持挽救、清理注销等措施,提升龙头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7.关于“放大农业品牌效应意识不强”的问题。为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作产品广告宣传片,每天黄金时段在伊犁广播电视台循环播放,扩大本土企业产品知名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积极开展伊犁州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提升伊犁农产品品牌影响力。2022年新增“伊犁薰衣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增“那拉提马肉”等10项伊犁特色农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制定了伊犁蜂蜜团体标准,积极推广使用伊犁蜂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8.关于“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缺失”的问题。深入州直各县市开展全覆盖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了解近年来新发展思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及特色新兴产业。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培训班,选派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负责人参加了自治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与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配合切实做好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信用修复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按程序办理注销。
9.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渠道不宽”的问题。深入州直县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指导县市利用新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上线应用,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内容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指导昭苏县农经局按照规范程序完成了“云腾庄园”项目资产移交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
10.关于“提升专业执法水平还有欠缺”问题。持续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重大和涉刑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伊犁州直农业农村系统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冬季大培训,培训1159人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积极开展2022年度州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1.关于“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不够有力”的问题。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按职能职责重新调整人员分工,设置了检测室及业务室,2023年完成检测任务237批次。邀请疆内外专家为检测人员授课,组织县市和乡镇检测人员集中开展实操培训,通过跟班学习和培训,县乡两级检测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显著提升,均能独立开展检测工作。积极推动“双认证”复评审工作,2022年底特克斯县、新源县已通过“双认证”考核,伊宁市、巩留县已提交文审材料并通过审核
(四)部分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
12.关于“部分项目未完成计划任务,项目资金被财政收回”问题。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邀请专家评审,确保项目各项措施科学有效,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用途明确。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实行跟踪督导,每10天进行一次调度,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资金按进度支付。对跟踪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工作提示,督促项目承担县市(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州直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质效。
13.关于“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与项目县市的沟通协作,对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及时沟通,找准症结,及时解决。加大督促指导服务力度,每月开展一次实地督促指导,每季度下发一次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高素质农民项目培育推进会,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14.关于“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邀请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乔旭副研究员对州直农业推广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召开项目协调会,积极研究解决未采挖的黄芩种苗的后续管理及销售问题,经多方联系销售渠道后,将黄芩种苗打包销售给项目合作方,销售款已由合作方转入州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账户。积极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优势品种,不断探索适合伊犁河谷特色作物的栽培技术,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成效不明显
1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浮在面上”的问题。修订完善《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
16.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精准”的问题。加强理论学习,充分理解把握“第一种形态”含义。加强对党员干部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精准、效果突出。
17.关于“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做不扎实”的问题。全面梳理近年来发生在涉农领域和农业农村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大会通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把整改工作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作风转变,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形成清廉自守意识。
18.关于“专责监督时效性不强”的问题。配齐建强机关纪委队伍。安排专人负责机关纪委工作,选派工作人员赴州党委巡察办跟班学习、与派驻纪检组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机关纪委牵头成立常态化监督检查组,加强对要害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切实提升专责监督的时效性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禁而未绝
19.关于“干部作风庸懒散”的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局属单位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对在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滞后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增强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0.关于“变相发文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精文减会要求,严格执行重点精简类文件会议量化目标,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制度。2022年度共印发精简类文件34个,召开精简类会议2个,均超出指标数。局机关办公室严控文件印发,对于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21.关于“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不严”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州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严格按规定办理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手续。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严格落实事先办理审批机制,详细填写《出差审批单》,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再出差,坚决杜绝先出差后审批现象发生。
22.关于“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自治区财政厅、州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州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处置流程,从严控制乘机人员,县处级以下干部乘机执行审批制度,鼓励工作人员出差乘火车、营运客车。
23.关于“违规变更出差路线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财务人员严格按《州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审核报销票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需要加强
24.关于“党组在统筹谋划机构改革、破解难题解决问题上推进还不够”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单位(处室)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形成了《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工作规范》,上报州党委编办审核。通过部门会商,明确了各单位处室的职责分工,初步解决了职能职责交叉问题。
25.关于“调动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够,班子成员分工不均衡”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结合班子成员专业特点等,对局党组成员分管工作进行了调整,并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26.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以局党组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严禁以文件传阅、口头通知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27.关于“专业技术队伍力量薄弱、高素质专业队伍培养不足”的问题。依托自治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智力援疆等重大人才项目,2022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1人,事业单位招聘3人,申报第十一批援疆干部人才1人、“组团式”援疆团队1个,选派4名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赴内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脱产研修1年。制定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人员调整计划方案》,对15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切实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28.关于“激发干事创业动力不足,干部交流和选拔任用工作滞后”的问题。局党组加强对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常态化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截目前,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共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6批次、提拔晋升74人次。
(十)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
2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明显”的问题。强化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建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到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州种子管理总站党支部副书记履行好抓党建工作责任,州农广校党支部对党务干部进行了调整,设立了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3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口,认真履行发展程序,坚持发展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22年全系统新发展党员9名。邀请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规定程序进行了详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31.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有不足”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三会一课”。制定《州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督促局属各党支部每月按时开展“有主题、有学习、有讨论、有测评”的主题党日活动,提升活动效果。严格贯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日常谈心谈话当中,真正达到交流思想、解决问题的目的。
(十一)落实巡查、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32.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边改边犯现象”的问题。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把以往巡察、审计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与此次巡察整改相结合,完善整改措施,在立行立改基础上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截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3.关于“审计反馈霍城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未实施完成”的问题。对霍城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指导,督促霍城县农业农村局完成了项目整改方案的制定。2022年12月31日,霍城县农业农村局已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三、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024826;通信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路224号(州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271354453@qq.com。
伊犁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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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州农业农村局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杨   林责编丨李建苹

编辑丨史雪红   王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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