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伊犁州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互观互学互评”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旨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伊犁州创建工作“升级版”,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州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买买提江·达吾提出席会议并讲话。近年来,伊犁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5年、2021年,伊犁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前,伊犁州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2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1家,命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569家,有效激发了各县(市)、部门(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活力,形成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全方位创建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会议要求,各县(市)、部门(单位)要以培根铸魂、全域创建、三项计划、品牌培育、融入共建为目标,在认识上再深化、在主线上再聚焦,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增点、延链、扩面、提效,着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不断增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精心谋划推进创建工作“升级版”,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特色品牌,挖掘、开发和充实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内容,使其成为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的发动机。各县(市)、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在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上狠下功夫,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确保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会上,奎屯市、霍尔果斯市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互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伊宁市、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州党委教育工委相关人员作经验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先后来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察布查尔镇红石榴社区、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以及霍城县惠远镇则徐中心学校、惠远镇央布拉克村、水定镇朝南社区等地,现场观摩,进一步交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伊犁日报 记者 卡米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