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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全额事业编+5万安家补贴!郴州市一中招聘69名教师

郴州发布 2019-04-20




  2018湖南省郴州市一中高校现场招聘69名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经研究,2018年郴州市一中根据郴州市相关政策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实施“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计划通过高校面试招聘引进全额事业编制教育类人才69名,其中郴州市一中校本部9名,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新校区)60名。


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郴州市一中2018年高校面试招聘教师计划岗位需求表》、《郴州市一中2018年高校面试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相关事宜可点击文章末尾阅读原文进入郴州市一中官方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5.2019届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师范类院校和有师范专业或教育专业的综合性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6.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证书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缺少其中一项证件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7.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计算机等级国家一级及以上。

  8.本科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郴州市一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0月10日华中师范大学

  10月11日华东师范大学

  10月13日东北师范大学

  10月15日西南大学

  10月17日陕西师范大学

  10月24日衡阳师范学院

  10月25日湖南师范大学

  10月26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10月27日湖南科技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以相应高校公告预约时间为准。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郴州市一中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手写签名,报考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前,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组织。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填写《郴州市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由郴州市一中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相关高校公告。

  2.面试对象。招聘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考生随机抽取答辩和试教题目,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汇总现场招聘相关情况后,确定签约人员,本科生现场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以上签定《服务协议》。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按约定时间在郴州市集中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郴州市一中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郴州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引进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来源:郴州市一中

编辑:刘芳瑗  责编:李泽芸 监审: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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