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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挪用公款1300余万元 !郴州一民警一审获刑9年

郴州发布 2019-04-15

不久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兼郴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副经理黎赛男挪用公款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黎赛男有期徒刑9年,并追缴其未归还的公款1150余万元。


黎赛男是学财会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95年毕业后被分配到郴州市公安局行装科工作。1996年开始兼任郴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会计,2012年被任命为该公司副经理,分管财务,兼任财务部经理、会计。从2011年开始,她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炒股等,7年间先后挪用公款1300余万元。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蒋林华  责编:许成君 监审: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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