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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通报2起违纪典型案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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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目:【案例通报①】通报侵害群众利益,这两起典型案例被区纪委监委通报!
近段时间,北关区纪委监委将市纪委监委移交“双替代”相关线索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集中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违纪问题,现将其中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灯塔路街道光辉路社区原书记刘喜荣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10月刘喜荣担任光辉路社区书记期间,在燃煤回收工作过程中,克扣群众财物;2020年10月向市审计局出具虚假证明材料;2016年底借用他人户籍信息购买两台美的空调,安装至光辉路社区使用,违规享受政府补贴款共计5868元。2021年5月20日经北关区纪委监委研究,给予刘喜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灯塔路街道县中街社区书记、主任付杰违反政治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7付杰在新市民街社区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燃煤补贴1000元;2021年3月,付杰在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组调查期间,编造谎言,虚构事实,对抗组织调查。2021年5月20日经北关区纪委监委研究,给予付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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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北关
法律顾问:河南今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路、郝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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