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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辩律师与法律骗子的行为有着本质区别,切记谨慎!

2017-11-14 罗天亮 九章刑辩

来源:法律进步阶梯

作者:罗天亮律师

编辑:邹玉杰律师

注: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属于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谢谢!

作者长期办理涉港走私刑事案件,在办案前期与当事人家属见面洽谈时,经常遇到当事人家属在大陆这边被骗的情形。针对此种情况,小文为您揭露一些骗局,当您或者您的家人在大陆不小心涉及刑事风险时,不至于雪上加霜,再次被骗。

最近又有一位家属拿着逮捕通知书找到作者说,家里一共100万,花了95万找关系,人没有捞出来,现在就只剩5万请律师了,这让你好气又好笑。 

作者问之前为什么不找律师呢?面对作者,一副很无辜的样子:“他们让我不要请律师,请律师没用的,还花了钱……” 

确实,深圳有一帮“他们”特别神通广大,一旦有人被抓,“他们”就能第一时间拿到家属的联系方式,然后进行行骗。特别是有一帮“他们”专门针对香港同胞们,因为香港同胞们不了解大陆的法律,“他们”给香港同胞们灌输“在大陆有钱能搞定一切”的理念总能成功,从而能行骗成功。

那么,“他们”的骗局是什么?

就是那几句话:“你们不用请律师,律师没用,还花钱。100万(或者更多),我帮你搞定,37天之内,保证取保出来。不成功,我退还给你50万(或者更多或者更少)……”,或者有些更狠的,说:“……我先不收钱,37天之内,保证取保出来,到时再支付100万(或者更多)……”。

对于家属来说,这犹如黑暗中的小桔灯呀,犹如救命稻草呀,很快就入套了。 然而37天之后,“他们”告诉你,“没办法了,他们太黑了,收了钱不办事……”,或者说“没办法呀,最近上头抓的紧,不好捞呀……”等等推脱的理由,总之告诉你,没办成不是“他们”的错,但是花了钱还是要你给,我最多退你一半。

那么,“他们”的套路到底是什么?

罗天亮律师先带您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吧。

该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从前两款规定我们可以读出来的意思是: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天、4至7天、30天这三类。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一般都会想办法关押30天。 

我们再读该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三款的意思是: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限,在这7天当中,要么批捕,要么不批捕。如果不批捕,侦查机关就必须放人,或者对被关押的人取保候审。

真相马上要出现了,“他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当您入套了之后,您给了“他们”100万之后,其实“他们”已经是稳赚不赔了。“他们”什么事情也不用做,就等着过37天,因为37天之后,无非就是两种结果:

一种是检察院批捕了,那“他们”就退你一半费用,说些推脱的话安慰安慰你;

另一种结果是检察院没有批捕,那侦查机关就得放人,或者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这样的话,功劳全是“他们”的,“他们”就赚取了您的全部费用。 

另一种先不收您费用的情况其实也是一样,等过37天,批捕了“他们”就失踪了,如果放人了就是“他们”的功劳,“他们”肯定会来找您要钱的。

这些就是法律骗子,“他们”骗走的不仅是你们的钱,还骗走了你们的“黄金37天”律师辩护时间。

这37天您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然,如果37天过后,您或者您的家人被释放出来了,或者被取保候审了,那万事大吉。虽然花了钱,但至少没有人财两空。而如果37天之后仍然被逮捕了,您就失去了最宝贵的律师辩护时间。

首先,刑辩律师可以即时会见,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您或者您的家人在侦查的笔录内容,从而根据笔录内容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控制在现有的范围之内; 

其次,在前30天内,刑辩律师可以根据笔录内容的线索,调取有利的证据;同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向侦查机关提出无罪、罪轻的辩护意见,从而可能达到撤销案件的结果; 

再次,在前30天内,刑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申请; 

第四,在后7天内,刑辩律师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从而可能达到取保候审的结果。

等等……

最后提醒大家

专业的刑辩律师与法律骗子的行为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在帮助您,后者是在骗您的钱。同时,罗天亮律师郑重提醒您,您之所以被骗,是因为您对中国大陆的法治有着重大的误解,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同样也是大陆的核心价值。真心的希望您不要再受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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