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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驾照“销分新规”存误读!公安部权威解释在这里
近日,“《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找别人扣分的注意了!》”、“《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等文章在网上热转。不少车主纷纷赶到各个交通执法站办理备案绑定手续和处理交通违法,多地出现了扎堆销分的现象。
消息还对这一新规进行了举例解释: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而且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
新规让代记分更难了?公安部有权威说法
针对突如其来的扎堆办业务现象,各地交警纷纷提醒,“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是误读。
2月24日,《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一文发出后,群众反响热烈,对公安部这项便民利民措施纷纷表示欢迎。
另外,也有部分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向我们咨询了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对提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统一答复。
温馨提示
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地方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在此我们提醒所有驾驶人朋友:
1、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2、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博、微信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请及时关注或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转自:法律讲堂 | 编辑:邹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