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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车“撞”了,真相却是......
我在行驶中被车撞了,请交警尽快帮我找到肇事者!邹某某
10月17日12时55分许,当事人邹某某(遂川县新江乡人)被路人发现头下脚上栽在国道边三四米的沟渠里,路人问其原因,邹某某懵懵懂懂说被车撞了。
接到路人报警后,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陂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邹某某送到医院后便开展调查。
经现场调查,国道上未留下任何痕迹物证。
这时,家属哭哭啼啼来到中队说邹某某伤势严重,需要进行手术,且也问过了邹某某确实是被车撞到了路边。要求民警履行职责,查获肇事者,不然医疗费也没有着落。
办案民警压力陡增,遂查看沿途监控。
经调阅,发现案发现场不远处有一个摄像头正对着现场,正好能完整记录下事故过程。
视频监控中,完整的显示了邹某某一人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往南行驶至105国道2005KM+600M路段时,因操作不当直接驶向路外,摔落在小河里,导致自身受伤,车辆受损的过程,与其他车辆没有任何关联。
安全驾驶的好习惯: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在驾驶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手、脚、眼要紧密配合,刹车和方向也需配合得当,为了您的行车安全,请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2
保持集中注意力
行车时,要时刻保持集中注意力,遇到视角条件差、路况不熟悉的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小心驾驶。
3
提前减速慢行
在行驶中遇到弯道时要提前减速慢行,握好方向盘。定期对车辆进行检验,校正方向,防止在行驶中发生突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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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安公安交警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