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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前后开放城区部分单位停车场的通告
关于春节前后开放城区部分单位停车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万安县城区停车秩序管理,缓解春节期间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经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下单位在春节前后开放单位停车场供群众免费使用:
万安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万安县税务局(凤凰路)、县农业银行(凤凰路)、县建设银行(凤凰路)、万安县崇文中学、万安农商银行(原教体局)、县工商银行、万安县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安县第二中学、芙蓉中心小学、万安农商银行(万佳旁)、万安县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万安县税务局芙蓉分局(五云路)、万安县实验小学、万安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局)等,各单位停车场开放时间为2021年2月6日至2月17日的每天8:00—20:00。
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2月5日
温馨提示
停车时应按照该单位内部规定有序停放,同时请服从上述单位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损坏财物和设施。
尊敬的全县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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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安公安交警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