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守护长三角碧空清水!这份协议签署啦!
最近,国务院作出
《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总体方案的批复》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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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生态环境休戚相关
如何做好保护工作呢
近日在苏州召开的一场会议
加强了这方面的力量
日前,第十一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在苏州市召开,共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筑绿色美丽长三角大计。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致辞。
会上
长三角“三省一市”四地高级人民法院
共同签署了
《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并发布了长三角地区法院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根据《协议》,长三角地区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将构建区域法院案件审理执行司法协助机制、审判资源和信息共享机制、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统一机制、环境资源审判重要事项联合会商会签机制以及区域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联动互动机制,形成长三角地区协同共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
长三角地区四地高级法院联合召开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对加大长三角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三角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继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以流域、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境资源案件跨区集中管辖,加强区域内各地方法院之间的合作,自觉担负起保障长三角区域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职责。
苏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气水土”治理等七大重点工程,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苏州将按照国家对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空气无边,流水无界
长三角时空一体、山水相连
共同保护环境资源
义不容辞
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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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日报》、新华网
图片:苏州新闻、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