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9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0〕294号)要求,昨天(12月1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环评处、宣教处、执法局(固管中心、应急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驻各地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法人代表、安全总监参加了本次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昕出席会议并就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
会上
应急管理局专家库成员、
一级安全评价师刘莉解读了
《苏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
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刘莉对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逐条逐点进行了分析讲解,提炼总结企业自查过程中要关注的重点和要点,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帮助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系统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具体落实过程中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等
3家企业代表
就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经验
进行了介绍并表态发言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昕
就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提出
↓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这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并组织全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要扎实开展工作,强化问题整改。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在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做到全面摸清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整治问题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三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要求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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