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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接受专家和群众评议 苏州大运河流域整治问效于民




编者按

此前,中国环境报以《苏州府院合作整治大运河流域污染》为题报道了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近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大学学者讲师、环境科学专家等5位担任听证员,四级检察机关、7家行政机关、部分涉案企业及村代表参与,属地乡镇人员、群众旁听,中国检察听证网同步全程直播。


听证会现场  图源:苏州检察发布


Part 01


实地检验实现精准问效

听证会前,听证员随同案件承办检察官和属地工作人员前往5处整改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吴中区的商贸码头,此前存在码头违建、废水直排等问题,造成大运河水体悬浮物浓度过高的问题。如今,随着地块上的“散乱污”企业全部停产整改,违建码头有序拆除。现场可以看到,水域的整体生态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提升。


听证会上,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志楼进行了解答说明,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河流断面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21项指标进行了评价。在评价时段内,如果某断面有一个指标是Ⅴ类,其他指标即使都优于Ⅲ类,该断面仍然评价为Ⅴ类。“总体上讲,4条线索涉及的断面水质均优于Ⅲ类。2021年以来,太浦河1月—10月均值达Ⅱ类水质标准,这也表明了治污成效良好。”王志楼说。


苏州市人大代表、苏州农村干部学院人事财务处处长蔡俊伦关注环境问题的长效治理,“请问政府部门已健全哪些长效机制,能尽最大努力避免以后发生类似问题?”


“近年来,吴江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构建问题预警全覆盖、全民护河监督、数字智慧监管、协同监管治理、问题快速处置等5个方面的机制,实现涉水问题‘监管—发现—处置’闭环。”吴江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孙建忠介绍说,今年以来,已累计巡查河湖17万多条(次),完成涉水问题整改2.8万个。区级监测的114个河湖优Ⅲ类水质的水体,从2018年的24个增加至今年初的101个。




Part 02


携手共治解决“跨区”难题

提问环节结束后,听证员经过评议,就听证会的内容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经过检察机关与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以及案涉企业的积极配合,相关水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及时、精准,成效明显。涉案区域水质达到了相关标准的要求。


听证员建议,要充分利用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管理及执法力度;发挥制度优势,维护好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苏州市人大代表、苏州联创时代设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众认为,本次听证会大家看到了各个板块、各类主体携手共治环境问题的决心和行动,特别是很好地发挥了既有联动协作机制的作用,解决了跨省域的“大区划”、跨苏州内部“小区划”的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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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境报、苏州检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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