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12月12日下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贯彻苏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要深刻学习领会和把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国式现代化的苏州新实践赋予生态环境部门的使命责任。
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特色之一的重要论述和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全会落实这一重大要求对加快美丽苏州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继续为美丽苏州建设不懈奋斗。
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苏州的殷殷嘱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始终紧扣“为太湖增加更多美丽色彩”的重要指示来谋划和推进。
要深刻认识新时代苏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勇敢肩负起打造美丽中国的先行示范的苏州使命担当。
要深刻认识苏州任务艰巨的实际,勇于先行先试,踔厉奋发争优,努力走出一条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的苏州路子。
要认真落实全会精神,特别是全会提出的新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确立苏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追求。
要落实好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基本要求,自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要准确把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加快美丽苏州建设的实现路径。
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和前瞻思维,坚持闭环管理、全程控制、真抓实干、落地落实等方法原则,高水平高标准做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苏州示范。
要紧扣实现新目标,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全系统两级党组要把新目标实现的新措施探索、新要求落实这个大课题全面融入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加强谋划思考和工作研究,以勇于争先、勇于示范的精神状态,敢作为、闯新路、做示范、当表率。
要高度重视明年“开门红”工作,各级党组要特别关心支持大气、水环境等工作,充分分析形势,充分做好准备,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要重视环境项目建设,发挥项目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支撑保障作用。要抓好生态环境安全、应急、防疫等工作,确保反应快、应得准、处置妥、安全底线守得牢。
会议还听取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情况等汇报。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驻各地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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