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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襄阳多名干部因酒驾醉驾、乱作为被处分!名单公布!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帮女郎 2021-04-18

6月28日

襄阳市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一批案例通报

涉及多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

樊城区通报6起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樊城区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刘欣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5月26日20时21分许,刘欣饮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行驶至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与春园路交叉口处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车。2018年10月19日,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欣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19年1月22日,刘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樊城区柿铺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杨则浩酒后驾驶问题

2016年7月21日20时50分,杨则浩饮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行驶至长虹路松鹤路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车。2016年7月22日,公安机关对杨则浩处了2000元罚款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22日,杨则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阳市东大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东峰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1月28日20时27分,马东峰饮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在樊城区解放路与定中街路口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车。2019年1月29日,公安机关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3月22日,马东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樊城区牛首镇花园村无职党员熊纪涛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3月20日21时许,熊纪涛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襄阳市樊城区S274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樊城区牛首镇黄丰村7组路段时,与一名步行女性被害人相撞。事故发生后,熊纪涛驾车驶离现场,被害人于当晚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鉴定熊纪涛为醉酒驾车。2018年8月6日,樊城区人民法院以熊纪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9年4月4日,熊纪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樊城区米公街道办事处立业路社区无职党员刘佳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5月27日21时41分,刘佳饮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沿松鹤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长虹路口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车。2017年7月5日,樊城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佳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18年11月6日,刘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樊城区太平店镇陈家湖社区无职党员王强醉酒驾驶问题

2016年9月20日21时许,王强饮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沿樊城区松鹤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长虹路路口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后驾车。2016年11月30日,樊城区法院以王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9年3月12日,王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枣阳市通报2起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枣阳市汽车站安保股长刘明宙等2人工作失职问题

2019年4月5日6:30-7:10期间,省委、省政府暗访组对市汽车站进行暗访,发现存在旅客随意进入车站和“三品”检查把关不严问题。孙家忠作为当天负责带班的调度员,仅在5:10对在岗情况进行了查岗,并登记在客运股值班日志上,但未对职工劳动纪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管,未监管实名制检票岗、安检岗(“三品”查验岗)工作人员脱岗或不履职问题。作为客运股股长的刘明宙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带班调度员孙家忠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9日,刘明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家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阳市水利局高庵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陈子红乱作为问题

2016年8月,枣阳市高庵水库管理处在未履行任何建房报批手续,也未向市水利局报告的情况下,经单位全体职工会议商量同意,陈子红决定,高庵水库管理处在闫岗水库西南角平台的位置上新建了占地面积约300平米,上下二层共七间房屋,作为闫岗水库管理用房和防汛物资存储用房。陈子红乱拍板、乱决策、乱作为,在水库区内设计洪水位以下建设房屋,危害河岸堤防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31日,枣阳市纪委给予陈子红党内警告处分。



不论是领导

还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都应严守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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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无死角!

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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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纪检监察网

编辑:天星的对白  责任编辑:刘力 谢雪飞

审核: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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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常在、震慑常在!

对此类问题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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