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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的吴小晖:再年轻20岁 活得快乐就好

2018-03-28 会有大狗子的小编 网易财经

今天上午9:30,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并在其相关微博进行图文直播。

 


吴小晖被指控诈骗 超652亿



诉讼显示,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被指控涉嫌集资诈骗罪实际骗取652.48亿元,职务侵占100亿保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吴小晖案

图为公诉人播放证人作证视频举证

 

时间倒流,2004年,吴小晖用5亿本金成立了安邦保险。如今,已经发展成为总资产约7000亿的大财团。

 


偷梁换柱:划款不记账

 


按照今日法院的起诉书,成立3年后,被告人吴小晖利用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公司高管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3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余0.75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2011年6月,利用同样的方式,吴小晖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70亿元划转至其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余1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被告人吴小晖认为,证人证言、行政认定函和司法鉴定意见等都不属实,其没有转移资金,增资款是真实的自有资金。

 

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的意见外,还提出资金转移到产业公司均系正常的资金运用行为。

 

除此之外,他还被控集资诈骗。

 

2008年,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对财险公司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质、销售规模和期限等做出了严格规定。2010年批准安邦销售“安邦稳赢”和“安邦共赢”投资型综合保险,总规模不得超过100亿元,期限两年。

 

仅一年,安邦财险便销售了92.54亿元。

 

2012年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收紧该类业务。据《财经》报道,安邦保险并未受到影响,获批销售该类产品,2013年规模达974.70亿元,同比增长40.96%,而集团合计则高达1603.65亿元。

 

2014年1月,保监会批复“安邦共赢3号”投资型综合保险销售一年,其后安邦申请延续销售一年。直至2016年1月,安邦仍获延续销售一年

 

今日起诉书指出,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23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吴小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吴小晖的刑事责任。

 

·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显然,吴小晖的数额已经远远超过了百万。

 

对此,被告人吴小晖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被告人吴小晖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被告人吴小晖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

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纸是包不住火的

 


事实上,2016年5月9日,财新网就曾报道,保监会召集相关部门开会,计划派出一个小组赴安邦调研。彼时,安邦正大举在海外进行并购。

 

大约1个月后,安邦保险集团在官网发表声明称,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小晖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授权集团相关高管代为履行职务,集团经营状况一切正常

 

2018年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坐实消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日,中国保监会宣布,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保监会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吴小晖的故事就此告于段落,但安邦的故事还在继续。

 


安邦:未来可期

 


险企被保监会接管并不是头一次。2006年,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挪用巨额公司资金的事件浮出水面,其本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公司也因此被保监会(保险保障基金)接管。

 

接管新华人寿时,保险保障基金斥资27.6亿元,以5.99元/股的价格,从关国亮实际控制的隆鑫集团、海南格林岛投资等公司手中拿下了新华人寿38.815%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被接管后的新华人寿发展一直不错,2011年更是同时登陆A+H股。这其中2009年11月,“功成身退”的保险保障基金就以8.7元/股的价格将上述股份转让给了中央汇金公司,转让价格40亿元左右,浮盈约12.4亿元。

 

所以安邦的未来仍旧可期。

 

但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安邦的处置,保监会明确提出“接管过程中将积极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完成股权重整,保持安邦集团民营性质不变”,因此具体流程如何,谁又能最终介入安邦的重组,也有待信息进一步的披露。

 

根据《中国企业家杂志》报道,从两个方面可以预测:首先,资本金充足,安邦是万亿险企,入股必须有硬实力;其次,了解险企运营,也就是说主要股东后选人要来自于险企,当然也不排除其他行业大股东入股,把管理交给安邦自己的管理层。如果保持安邦的民营企业特质不变,那么险企行业内目前可选的公司就不多了,平安、泰康都有很大可能。

 


快乐就好



2015年1月31日,吴小晖亮相哈佛大学,做了长达200分钟的发言,期间多次赢得了雷鸣般的掌声。

 

2015年1月31日,吴小晖在美国哈佛大学进行演讲

 

在交流中,吴小晖就收购华尔道夫酒店、中国企业“走出去”、安邦未来发展战略等问题侃侃而谈。同时,他也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年轻人“一定要有梦想”。

 

现场有一名学生问道“如果您再年轻20岁,会想干什么?”

 

吴小晖表示:“我想,活得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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