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被隔离就要被扣工资?这几道“护薪符”给老板亮一下
疫情期间
单位⇔家里两点一线
成了大部分上班族的常态
不少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受到影响
作为一名合格的职场人
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
因配合防疫,隔离、治疗等工作
而不能正常上班
期间工资发不发?怎么发?
今天小编就来唠唠这些问题!
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
企业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能以此为由扣工资吗?
不能。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解除劳动合同。 | |
如果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应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
企业不得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未提供劳动为由,克扣职工工资。 |
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
企业无法按时复工
工资应如何发放?
要结合停工时间进行判断。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可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30日) | 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 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
已经确诊了新冠肺炎患者
还有工资拿吗?
有。
职工确诊后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在这期间按照医疗期间的规定发工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如果员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
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1条可知,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 检查、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 | 深圳工会
南山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 杨泽楠 校对 | 杨渝嘉
责编 | 卢东勃 审核 | 梁亚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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