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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南山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新南山 2024-04-07


南山区各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根据《广东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攻坚行动方案》(粤卫办职业函〔2023〕20号)要求,为实现全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覆盖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噪声、化学品、放射等)的用人单位,如工业企业、加油站、汽修店、在建工地、放射诊疗单位等。


二、时间要求请各用人单位务必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申报指引登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zybwhsb.com),网站首页下方下载《企业版操作手册》,按照手册指引进行申报,也可咨询南山区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26984383)。  


四、法律责任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未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将予以公告,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及七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纳入职业病防控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管理。近期区卫生健康局将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违法行为实行查处、曝光。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5日












来源 | 健康南山

编辑 | 喻梦婷 责编 | 杨泽楠

审核 | 梁亚淑 卢东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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