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双叒见拿假公章办商事登记的!你当我是摆设啊?15分钟就把你抓了……
公章好比一个公司的“身份证”
见章如见“司”
是公司处理对外事务
用得最为普遍的章
公章不仅具有法律效力
也具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是不能随意使用或丢弃的
更不允许私自随意刻制的!
道理谁都懂
可就是有人非要顶风作案
那就警监联动,嫌疑人一个都别想跑!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在7日内,连续发现3起私刻公章,骗取商事登记的案例。
案件回顾
2020年12月的某一天,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各个窗口紧张而有序地运转着。负责7号商事登记窗口的龙岗监管局工作人员小叶(化名)正在快速核验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很快,她发现办事人提交的公章存在异样,缺少防伪码。
警觉的小叶表面装作若无其事,礼貌地知会办事人稍等片刻,一边通过办公软件向上级报告。龙岗监管局接报后,随即启动了警监联动机制,将信息通报辖区派出所。不出片刻,民警便来到现场,及时控制住了嫌疑人。
处理结果
从发现违法线索,到拘留嫌疑人,整个联动机制仅在15分钟内完成。一脸错愕的嫌疑人忙不迭承认了错误,并深感悔恨,当场表示不应藐视法律权威,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商事登记。巧合的是,这样相似的一幕,7天内在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上演了3次。
一脸错愕的嫌疑人
在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现场
查获的伪造材料
龙岗市场监管局三次启动警监联动机制,公安机关精准出击,抓获三名嫌疑人。经审讯,三人觉得到公安部门刻制公章麻烦,看到大街上的刻章小广告,便贪图方便,花几十元钱刻制了假公章,用来办理商事登记业务。目前,其中一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另两人伪造公司印章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强强联手联合办案45宗
2019年,龙岗市场监管局与龙岗公安分局开始合作,经过多轮磋商,建立起数据共享、线索摸排、联合打击三线并行的警监战略合作机制,实现了高效的信息互通和业务交流。合作以来,双方交换了10批次共172.8万条登记数据、可疑申请数据等,互相移送涉嫌违法线索及案件45宗。
公安控制的伪造假章窝点
尤其在2019年底的收网行动中,双方共同捣毁非法中介窝点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2人于2020年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七个月有期徒刑,属全市首宗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虚假登记入刑案件。
制假章触犯什么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提交加盖了伪造公司印章的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敬告广大企业,在商事主体运营和登记申请过程中,务必严格遵纪守法,切勿使用伪造印章或者提交虚假材料,以身试法。
打击虚假登记、净化营商环境
我们可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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