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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告!深圳、广州、中山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跨城互认了!



好消息了喂!~

深圳吃货们有福了!



广州、中山的正宗老字号

早茶楼、汤粉档、糖水铺

以前想吃都要跨城去品尝

现在新规试行

深圳、广州、中山

三城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跨城互认合作啦!

正宗美食连锁店开到深圳家门口

还会远吗?


比方说

广州的XX粤小吃店

在深圳设立了个中央厨房

因为三城互通互认

即可实现在广、深、

三个城市自由配送

央厨跨城配送

可以降低开店成本

让食材更新鲜价格更低廉

品质更统一

让咱们深圳吃货们美食家们

能足不出户

就能享受到正宗美食啦!



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要求,以国务院决定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为首批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食品经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签订了食品经营许可跨城互认协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广州、中山两地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改革,现就相关合作内容通告如下:


一、合作目标

按照示范先行、协同共推,风险共防的原则,通过建立共商协调机制,打破地区分割界限,创建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助力食品经营企业抢抓大湾区融合发展先机,推动规模化企业快速跨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中央厨房

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独立于门店之外,能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单位。餐饮业借用这种管理模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加工的大厨房,降低各门店的粗加工和烹调用工用时,这种厨房的优势在于通过集中的大规模采购和集约化的生产,以降低连锁经营餐饮行业的成本。


三、互认事项和互认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事项按照风险可控、逐步推进的原则稳妥实施,首批互认事项为:


(一)广州深圳互认的事项

1.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在广深两地任一区域设立中央厨房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的,可在广深两地跨城设置的所属餐饮门店(或加盟店)配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中央厨房在跨城地不需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2.自动设备售货商跨城摆放设备资质互认:对于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企业,在广深任一地依法注册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可在广州、深圳行政区跨城摆放自动售货设备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在跨城地不需再申报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深圳中山互认的事项

1.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在深中两地任一区域设立中央厨房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的,可在深中两地跨城设置的所属餐饮门店(或加盟店)配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中央厨房在跨城地不需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2.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对于餐饮管理企业在两市跨区域经营的,仅在深中任一地依法注册,即可在深圳、中山行政区内享有与当地餐饮管理企业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四、制约管理措施

有以下情形的,将取消相关经营主体的“许可资质跨城互认”资格:

(一)“跨城互认”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再适用“跨城互认”。


(二)“跨城互认”企业经营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再适用“跨城互认”。


(三)“跨城互认”企业涉嫌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或因违背信用管理规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再适用“跨城互认”。


五、监管合作机制

跨城互认合作的事项由跨城地食品监管部门按照“客观务实、风险共担、共谋规划、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由跨城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建立业务对口联络机制、信息互通协调机制、协调监管机制、协同应急机制、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机制、制约管理机制等强化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跨城经营食品安全。


六、其他

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发中央厨房配送门店和自动售卖设备布点线上备案系统,与广州、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现跨城食品经营项目监管信息共享,上线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可致电12345热线咨询。

还有还有,深圳的老板们

什么港式美食、深圳本地小吃店等

都可以大胆投放广州中山了


互认协议签到哪里,店铺落地在哪里

路都铺好了捞钱看你们手速啦!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跨城互通合作

有利于促进大湾区餐饮

和食品经营业态的连锁化标准化发展

并可大幅度降低营商成本

我们一起期待

更多城市的互通互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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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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