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3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深圳人
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啦!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千万不要错过!
申请时间为4月18日09:00
至5月12日18:00
有需要的企业或个人
请仔细阅读以下申报指南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哦!
(一)促进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培育工作奖励
(二)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
(三)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四)深圳市商标品牌基地培育资助
(五)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
(六)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资助
(七)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八)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
(九)知识产权培训资助
(十)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
(十一)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十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
(十三)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
(十四)深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培育资助
(十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助
上述项目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申报,各类资助的申报网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咨询电话及其他要求请扫描下方对应二维码获取下载申报指南,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和说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线上填报、材料上传和提交等操作。
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账户管理相关事项可联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众服务渠道。
申报指南
1.促进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培育工作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50万元奖励,本项目每年评选不超过30家,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2.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
每年认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不超过20家,每家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本条资助与本规程第十二条(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第十三条(深圳市商标品牌基地培育资助)、第三十一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及第三十二条(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规定的资助和奖励不可同时申报。)
3.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支持深圳市版权产业发展,开展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建设,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每家一次性资助20万元。已获评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或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不重复资助。本条与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不可同时申报。
4.深圳市商标品牌基地培育资助
支持深圳市商标品牌事业发展,开展深圳市商标品牌基地培育建设,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每家一次性资助20万元。已获评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的,不重复资助。本条与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不得同时申报
5.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
对于已经向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并符合深圳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给予资助,每年评选不超过3项,参考上年度实际支出成本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6.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资助
参考对接活动的实际支出成本,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20项。同一申请人每年可以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
7.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导航,每年评选不超过10项,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导航,每年评选不超过20项,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30万元。企业经营类导航项目运用成效明显,符合条件的,在出口前尽职调查、风险预警及防控工作的实际支出成本以内,每项额外增加不超过20万元资助。同一申请人每年限报1项。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8.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
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对要求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发布申请指南,每年评选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项目3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方向详见2023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清单。
9.知识产权培训资助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开展公益性培训,提升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资助标准如下:
(一)每项培训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年可以申报最多2个项目;
(二)知识产权促进类培训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类培训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知识产权综合类培训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10.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
对深圳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领域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资助标准如下:
每年评选不超过15项,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不超过10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11.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每年资助引进的国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超过2家,每家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引进的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超过3家,每家资助20万元。
1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
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每家奖励20万元。本条与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规定的资助、奖励不可同时申报。
13.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
每年评选不超过3家,每家奖励20万元。本条与本规程第十一条(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第三十一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项目)规定的资助、奖励不得同时申报。
14.商标品牌指导站培育资助
每年评选深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培育项目不超过5家,每家按照其上年度实际支出成本予以资助,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5.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助
加大对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支持,提升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研究、开发和提供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研究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培养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引进和规范使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对正在开展或者已完成的公共服务项目予以资助。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700万元。
资助方向及标准如下:
(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技术支撑、管理规范等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和建设,包括热点问题的跟踪研究、典型事件的梳理分析、重要数据统计模型的研究制订;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二)深圳市重大产业规划、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三)在深圳市重点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建设、运行维护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向深圳创新主体和转化运用主体传播利用;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为深圳市的产业、企业、高校院所、政府、社会公众免费提供业务咨询、查询检索、动态监测、研究分析、决策支撑等信息服务或者数据服务。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管哥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
申请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予资助!
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2、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4、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圳品”海报全民征集!5000元大奖冲冲冲,还有超多礼品送!
-END-
——————————————————
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