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第一部》短视频带购票链接未标注“广告”?涉嫌违法!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消费者报 Author 张文章
对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根据管哥短视频平台浏览发现
仍有大量视频还在“隐形种草”
例如以下案例
“种草”视频广告多样化、隐匿化
👇案例一
蹭电影热点卖货
一个X眼电影的账号剪辑热映电影《封神第一部》的短视频,页面却挂着电影票购票链接。
查询发现:
该视频页面上出现“商品:国民神话 特惠购票”字样,但没有标注任何“广告”字样。
▲“X眼电影”播放热门电影视频,页面挂商品链接,未标注“广告”。
👇案例二
车祸视频挂直播间链接
直播间卖汽车开门提示器
每个画面都是小车开门时将正好碰上飞驰而来的电动自行车,导致车祸发生,车祸惨况触目惊心。视频主页不时提示“危险!”“请注意!”“慌”等提示字样。
查询发现:
其主页上有一个直播链接,标注着“汽车开门提示器活动中 直播中·进入观看”字样。
▲该视频车祸现场触目惊心,主页挂有直播链接。
视频页面并没有标注任何“广告”字样。点击进入,正是该博主的活动直播间。
进入直播间后,发现有购物链接,标注内容是“汽车开门提示器 29.9元起”,主播称:“这款开门提示器有红外线感应的,可以提前播报的,在没有开车门的情况下就能提前预报。为了家人们安全一定要拍起来。”“智能语音播报,有效防止‘开门杀’”。
商品详情介绍产品是由浙江省发货,供应商品的店为“XX爆款供应链”,其展示的关联资质经营主体名称为“洛阳XX商贸有限公司”。
▲该博主直播间直播卖汽车开门提示器。
👇案例三
以为是博主亲身测试
结果还是卖商品
博主称,为了验证一款名为除霉啫喱剂的产品真假,用监控拍了它10个多小时。这款产品他买了3支,到手29.9元。他按产品说明对洗衣机胶圈发霉点、厨房水槽与瓷砖接缝处发霉点进行涂抹测度。5个小时后检查测试结果,博主称“测评做到现在,真的没见过效果这么立杆见影的产品”“感觉这效果好过头了”“要强烈推荐”。查询发现:
该视频页面上出现“商品:XXX除霉啫喱剂瓷砖”字样,但没有标注任何“广告”字样。
点击“商品”链接后展示3支除霉啫喱产品的图样,文字内容显示“XXX除霉啫喱剂瓷砖洗衣机冰箱胶圈去霉”,标称“14.9元/支起”,已售2002支,广东省发货。页面显示产品供应店家为“XX家庭清洁旗舰店”,展示的关联资质经营主体名称为“广州XX日用品有限公司”。
视频带货未标注“广告”涉嫌违法
福州一名网友诉称:“6月6日,看纹发际线视频时添加了视频主页上的客服电话后,支付9.9元定金,并于线下进行纹发际线消费,结果说好的388元变成了3980元。”
福州消费者胡女士表示,她经常刷视频,也热衷于浏览各类视频博主的日常分享,常常以为是博主亲身体验,受其视频内容影响而下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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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部分规定
规范了短视频的广告带货行为:
1、直播广告主、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责任的认定
对直播带货相关情形,《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1、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2、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2、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针对不良商家为了吸引用户点击广告,制作虚假标志或者提示,诱骗用户点击广告等违法行为,《办法》第十一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一)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二)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三)虚假的奖励承诺;(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您也有遇到过刷短视频
被博主诱导买东西的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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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封面:
好气!一企业在充电小程序设置默认搭售服务,不到一年在深圳就交易56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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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部分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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