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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发送广告短信、单方面随意修改条款……平台协议“套路”多,优化行动来了!


“平台有权以多种方式

向用户发送广告等信息”

“平台无任何义务

对您与商家之间的争议承担任何责任”

“平台有权对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

时不时地进行修改”

……



大家平常注册登录网络平台时

都会收到一段很长的协议规则

只有点击同意后才能继续使用

有些人可能没有细看条款

就习惯性地勾选了同意

殊不知

这些协议的背后隐藏着许多“套路”

一不小心就会被平台给“坑”了!



今年7月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了优化平台协议规则的专项行动

针对平台企业服务协议和易规则中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督促企业自查、补充、完善协议规则

有效规范协议规则不公平、不合理问题


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

未列明自身责任义务

未充分尊重用户的选择权

未遵守协议规则修改程序要求

未经同意向消费者发布商业信息等方面

目前

市市场监管局已指导平台企业

累计修改优化协议规则41个

有哪些重点内容?

市监君整理了一份清单

一起来看看

优化平台协议规则重点内容清单

序号

重点事项

相关法律法规

1

平台协议规则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是否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关于消费者的协议规则是否过于冗长复杂,是否符合一般消费者的阅看习惯,是否超出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

•《民法典》第496 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1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

2

平台企业是否利用协议规则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选项,是否在自动续费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是否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56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3

平台协议规则是否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1条;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4

平台企业是否利用协议规则过度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是否未经消费者逐项同意即收集、使用消费者敏感信息。

•《民法典》第1035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5

平台企业是否利用协议规则,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

•《广告法》第43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17条。

6

平台协议规则中是否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民法典》第496、497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1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7、8条。

7

平台企业是否利用协议规则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如收取不合理的佣金、罚金、保证金等)。

《电子商务法》第35条。

8

平台企业是否利用协议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如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平台企业自主经营等)。

•《电子商务法》第35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2条。

9

平台企业是否利用协议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附加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法》第35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2条。

10

平台企业修改协议规则,是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是否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是否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

《电子商务法》第34条。

下一步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

督导平台企业认真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加强合规建设

提升平台协议规则制定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充分保障消费者的

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本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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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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