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新国标!事关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技术规范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从源头切断电动自行车乱停充电的消防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行业规范发展2023年7月1日《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 42236.1—2022)正式发布
新国标从3个部分介绍了
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的规范标准
接下来
市监君带你看一看其中的重点内容吧!
标准范围
新国标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运输与贮存。
适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三种类型:交流充电控制器、换电柜和充电柜。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三种类型
交流充电控制器
优势
使用方便,设备简单
不足
占地面积大,需车带电池充电
(1)
基本结构和输出性能
由外壳、输入保护、电气保护、充电控制、电量监测、人机交互和通信部分组成。
(2)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交流充电控制器技术要求包括13个项目的25个细分参数,具体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如下:
换电柜
优势
30s换电、智能控制、硬接口
不足
仅适用48V锂电池组
(1)
基本结构和输出性能
仅适用于额定电压48V锂离子电池组充电和换电。
结构由壳体、显示屏、充电仓、充电模块、通信模组、温度控制和安全防护组成。
(2)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换电柜技术要求共包括14个项目的36个细分参数,具体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如下:
充电柜
优势
占地面积小,车与电池分离
不足
充电效率低,过充过放
(1)
基本结构和输出性能
结构由壳体、显示屏、充电仓、电气保护、充电控制器、通信模组、温度控制系统组成。
(2)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充电柜技术要求共包括17个项目的29个细分参数,具体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如下:
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拿到家中或者楼道内充电电动车入户行为已“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提到:由于过失造成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今年11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法律法规之外,深圳市也在积极探索更多的管理依据。今年7月1日,深圳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作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和《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的补充,规范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安装、验收、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从而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全链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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