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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人士任正职的政策与法规

2017-05-09 民建陕西省委员会


历史与现实


党外人士在政府组成部门中任职甚至是正职,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已是广泛存在的事实。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6 名副主席中,有两人是民主党派人士。在政务院下属34 个部、委、院、署、行中,均有民主党派人士任职,其中有11 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正职,约占正职总数的三分之一。这是从历史的眼光看问题。


从现实来看,目前国务院组成机构领导班子中也不乏党外人士的身影:科技部部长万钢、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等都是党外人士。而在省级政府组成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就更多了,其中仅担任“行政主官”的就有28人,名单如下:


黄 艳 北京市规划委主任(无党派)

闫傲霜 北京市科委主任(致公党)

张妹芝 河北省文化厅厅长(民进)

卫小春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民进)

李秉荣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厅长(无党派)

张伯军 吉林省教育厅厅长(民革)

杨国亭 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民盟)

寿子琪 上海市科委主任(农工党)

花 蓓 上海市民宗委主任(民盟)

张 全 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农工党)

周 岚 江苏省住建厅厅长(无党派)

游庆仲 江苏省交通厅厅长(九三学社)

洪三国 江西省科技厅厅长(九三学社)

胡汉平 江西省农业厅厅长(民革)

刘均刚 山东省林业厅厅长(无党派)

王玉志 山东省住建厅厅长(九三学社)

叶 敏 福建省国土厅厅长(致公党)

张震宇 河南省科技厅厅长(民进)

郭跃进 湖北省科技厅厅长(民建)

杨云彦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民盟)

张 健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九三学社)

谢逎堂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厅长(无党派)

史贻云 海南省科技厅厅长(民进)

屈 谦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九三学社)

刘宽忍 陕西省文化厅厅长(民进)

蒲志强 甘肃省国土厅厅长(民革)

王 绚 青海省教育厅厅长(民盟)

艾尼瓦尔•伊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厅长(无党派)


政策与法规


从政策规定来看,党外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是这么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班子中要注意选配民主党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级政府机构设置情况,明确需要选配的工作部门的适当比例。


这是中共中央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党外人士可以担任正职。


今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延续了2005年《意见》的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省、市两级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从实际出发,做好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


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


但是和2005年的《意见》相比,《条例》不仅对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做出了硬性规定,而且作为党内法规具有《意见》所不具备的法律效力。


部门与机构


政府组成部门是法律规定设置的政府组成机构,其“行政主官”属于政府组成人员,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的“行政主官”,就不属于政府组成部门人员,当然也不需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了。


用通俗的语言翻译一下,意思就是说:政府的构成很复杂,既有组成部门,也有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还有特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


为什么非要咬文嚼字呢?那是因为部门的定位不同,承担的职责就不同,其“一把手”的任命及职务也不同。


以北京市为例,市政府的构成包含了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其他机构(见下图)








由上图可以得知,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规划委是北京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任都是党外人士,任命需要人大常委会决定,两位主任都是厅级干部。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红也是党外人士,但是由于金融工作局是直属机构,不是组成部门,局长的人选不需要人大常委会任命,因此就不包含在上述的28人名单中。


其实,除了王红外,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齐成喜、福建省质监局局长黄维礼、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巨拴科等人也都是党外人士。


部门与省份


政策规定,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党外干部。这些领域的部门到底有哪些?


据权威人士解答,这些部门主要包括:教育、科技、监察、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审计等工作部门,以及工商、质监、体育、安全生产、统计、林业、知识产权等部门和机构。此外,还包括参事室、科学院、社科院、工程院、地震、气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海洋、测绘、文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医药管理等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在上述28人任职的单位,就包含了教育、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林业、民族宗教、交通等部门。


副手和正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不厚其栋,不能任重”“领导能力是经过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历练而成的”“要拿出一些岗位甚至是重要岗位培养党外干部……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放到正职岗位、重要岗位上去历练”。


领导能力是经过基层、中层的自下而上,副职、正职的循环递进,机关、地方的多岗位历练,不断积累、逐步提高的。这是干部成长的普遍规律,党内党外概莫能外。


但是在现实中,党外干部的成长要么是“从副到副”跳跃式提拔(如从副市长到副省长),要么是“一副到底”徘徊式发展。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一方面是由于“党外没有人才、不能安排,没有职位、不好安排的思想观念”在作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同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的涵养水源不足。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当没当过“一把手”大不一样。“一把手”岗位是干部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台阶,也是提高驾驭全局能力的重要平台。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既需要个人努力,也需要组织培养。培养党外干部,一个可靠的办法就是要搭建正职的成长台阶,为他们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以及社会影响力创造条件。只要素质过硬、符合要求,党外干部同样能干“主官”、当正职。当然,安排使用党外干部,要符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向和要求,不能降格以求、为用而用。




来源: 党派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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