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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来了,快约

2017-04-10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由教育部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将于2017年10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为了积极筹备该项赛事,在我校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学校拟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

       协办单位:各教学单位

三、校赛时间

       2017年4月—2017年6月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4月20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参赛作品。


(二)学院初赛4-5月

        学院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自行决定(跨学院参赛的团队,应在队长所属学院报名参赛)。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完成院级初赛,再按学院参赛项目总数量的百分之六名额推报参加校赛(推报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校赛参考)。


(三)校赛材料提交(6月10日前)

       各学院应于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信息楼304办公室(航空港校区)和校团委办公室(龙泉校区):

       1.推报作品的项目计划书纸质版(项目计划书要求: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市场分析及定位、产品介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团队介绍和其他支撑材料);


       2.推报作品的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及项目展示视频(flv格式,5分钟以内);


       3.“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报作品统计表”请点击阅读原文


       4.参加初创组和成长组的项目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提交作品注意事项:每个参赛作品的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项目名称-参赛组别-负责人-手机;“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报作品统计表”作品序号按名次进行排序。


(三)校赛评审6月10日-6月30日

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

       入围第二轮的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省赛准备7-9月

       组织入围省级复赛的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备战第三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证书。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经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组织动员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动员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可依托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竞赛组织工作,鼓励和促进学生团队及时转化创新实践成果。同时,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九、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校团委 邵璐老师(85965395)

       第三届“互联网+”大赛Q Q交流群:258134241

教务处 校团委 研究生处|资料来源

汤玲|版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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