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 | 操作指南
一文读懂
背景介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6 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宁波企业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均可一次性全面完成税务年报和市场监管年报(含外商投资企业、海关管理企业年报)。
申报时间
税务年报报送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市场监管年报报送时间: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业务流程
1、年报渠道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223.4.72.189/reg/client/login/all)。
2、登录方式为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首次登录需进行信息确认并完成浙江企业在线公众号联络员确认。
3、若企业税务年报未填报,需联络员与税务办税员一致,才可点击跳转至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税务年报(即年度财务报表申报)。
4、完成市监/海关/外商年报后,即可预览年报,进行电子签章(仅适用数字证书登录的企业),提交年度报告。
5、提交年报后,若后续在电子税务局修改了税务年报数据,需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确认是否同步更新相关数据以保持一致。
打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信息填报】-【年度报告】,选择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登录,如下图所示。
首次进入系统,需进行信息确认。企业联系人(联络员及主要负责人)信息请如实填写,以免校验不通过耽误年报。
进入页面后,企业年度报告选择对应填报年度,点击该栏的右端“去填报”按钮。
(一)税务年报
进入系统后,在“税务年报”页面,可点击”立即填报”,系统立即跳转至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年报。填报的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税务系统的办税员。完成税务年报后,点击“企业年报多报合一”跳转回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继续填报市场主体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
备注:
1、税务系统年报信息每年5月31日之前可自主修改,公示系统年报信息每年6月30日前可自主修改。
2、若申报人员身份不符合,系统会出现温馨提示,可点击“前往变更”变更联络员为税务办税员进行填报或直接切换税务办税员账号进行申报。税务年报是否填报暂不影响其他年报申报,点击“我要继续年报”可跳过税务年报,进行市监/海关/外商年报申报。
(二)市场主体年报
市场主体年报需依次填写企业出资情况、对外投资、资产状况等多个表格,系统将根据企业类型自动展示需填报的表格。点击表格的名称,可分别切换显示。若税务年报已填报,则系统自动读取税务系统数据至资产状况表中,背景框为蓝色的数据项均为系统读取数据,企业可进行修改确认。所有数据填写完成后,需对公示信息进行确认。
若为大型企业,《其他情况》表增加填报内容: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
(三)海关管理企业年报
海关管理企业需继续填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四)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
外商投资企业需继续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备注:税务年报是否“已填报”暂不影响年报报送。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的,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1)移动版证书(左图):点击“扫码签章”,打开手机“e照通”APP,“扫一扫”二维码,在手机上选择要签章的公司名称,输入密码,即可完成签章;
(2)介质版证书(右图):点击“加盖电子签章”,点“数字证书登录”,即可完成签章。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年报”,系统提示再次确认年报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提交公示后的法律后果。点击“确定”,即正式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微信端会接收到“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自动发送的消息,告知已完成年报,并建议安排好下一年度年报时间。
备注:
(1)查看与打印年度报告:可查看本企业的年报公示信息表并打印。
(2)打印年度报告证明:可打印本企业的年度报告报送情况和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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