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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那么长又那么难懂……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哪条才是重点?

2017-06-13 小职君 港漂圈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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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汇丰和渣打两大零售银行大规模裁员后,东亚银行也不例外,今年6月裁减共约180名员工,占该行在香港总员工人数的3.8%。而继东亚银行大规模裁员180人,中国建设银行私人贷款部有员工指,有人被传召回公司,被上司要求第二日离职…时不时就看到这样的新闻,难免会让还在找工作的小伙伴们有种人心惶惶的感觉….



截取自《苹果日报》新闻
但今天我们的重点并不是为了增加大家的恐惧感!重点已经画出来了!“员工在质疑公司给出的代通知金…” 
作为在香港上班的港漂,可能你的公司不愿意帮你续签IANG签注;可能你的公司经营不善,突然要关门大吉;也可能是遇见了大神同事,老板挑了人家没选你…
在香港工作,老板们不由自主会觉得你是内地人,可能对香港的行情了解的没那么透彻,突发状况太多,总有理由去搪塞你。小职君想说,无论你是因为何种原因被辞退,都要了解清香港的劳工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代通知金
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都有终止雇佣合约这么一栏。如果合约是连续性合约,如果雇主或雇员想终止雇佣合约,须要给予对方通知期或者代通知金:

终止合同,要么提前通知,要么给代通知金。那如果没时间通知,代通知金应该怎么算呢?

这样看还是有些疑惑,那就举个例子。假设你的工资是每月HKD10000,合约是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你现在只有两个星期的通知时间,7月中旬通知,8月一开始就不来上班了,这个代通知金该如何计算呢?
 $10000(月薪) X 14/31=4516
虽然是提前半个月通知,但并不意味着给半个月的工资就行。除了计算出平均每日薪酬之外,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算上你的年假,花红之类的细节。香港劳工法会最大程度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公司的HR一般也会根据你的情况算出你应得或者应补偿的金额。
如果遇到以下情况,也可以无须给予对方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终止合约:

对比参照一下,如果自己不符合这些要求,就还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吧。还是那句话,要么提前通知,要么给钱!

劳工法公平公正,可到了实践当中,难免会遇到极品同事或者极品老板,就拿文章开头的银行来说吧。裁员时要求员工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了,但是为了“节省”代通知金,又把员工都召回说再做7天才可以离职,所以员工都在质疑。小职君想说,遇见这种明显想“赖账”的老板,光质疑有什么用呢?关键时刻还是维权比较靠谱啊!
如果老板没有提前通知,又不想给代通知金该怎么办?
要维权,就找“劳资审裁处”!劳资审裁处为市民解决劳资双方的金钱纠纷,程序简单快捷,所需费用不多,而索偿款额并无上限。劳资审裁处专门处理因不遵守《雇佣条例》 (第57章)或《学徒制度条例》(第47章)的规定而引起的申索,亦处理涉及违反雇佣合约条款的申索(不论违反的是在香港履行的合约条款,还是违反适用 《往香港以外地方就业合约条例》(第78章)的合约条款);此外,亦处理违反学徒合约条款的申索。
简单来说,就是处理这些问题:

如何提交申索书?
预约
申索人如果决定提交申索书,手续十分简单。拟申索人可致电劳资审裁处的二十四小时电话预约系统电话:2625 0056
或利用司法机构的网页:http://www.judiciary.gov.hk/tc/index/index.htm
   预约提交申索书的时间。
报到
提交申索书当日,申索人须带同香港身份证及劳工处案件转介编号(如适用的话),到劳资审裁处登记处报到。登记处会把一份预约当事人名单交给申索人以核实其姓名、地址及香港身份证号码。 申索人亦应核实被申索人(即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地址。被告人可以是个人、商号或公司。 这些资料必须正确无误,以确保申索书副本可有效送达被告人。此外,申索人必须注意,邮政信箱号码并不能视作有效地址。
如被告人是有限公司:申索人应提供其注册办事处的地址。申索人可到公司注册处查核有关资料(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十三楼,查询电话:2234 9933),也可透过互联网登入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或利用公司注册处网站的超连结登入。           如被告人是独资经营人或业务合伙人:申索人应提供其经营业务的主要地址及 / 或独资经营人或合伙人的住址。申索人可到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查核有关资料(地址:香港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4字楼,查询电话:187 8088),也可透过互联网登入网址www.gov.hk/br作出申请。

登记填表
审裁处会根据申索人所提供的资料,编制两个表格:
申索书标题:载有申索人与被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申索书:详列申索内容,包括申索理由、申索项目及款额

申索人如以个人身分提出申索,须其本人在表格2上签署。如申索是由雇主向雇员提出的,则须由商号的独资经营人 / 合伙业务的合伙人 / 法团公司的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授权的职员签署。代表公司签署的人士须持有授权书。申索人填写有关表格可选择用中文或英文。审裁处告示板已张贴填妥的表格样本,以供参考。
完成上述登记及核实资料后,调查主任会接见申索人,以录取供词及有关申索的其他资料。
申索费用
当然了,提出申索也是需要一定费用的,不同的金额费用也不同,但价钱非常业界良心,最高也就50港币。

如申索成功,申索人除获判经裁断的款项外,可请求审裁处判予申索所招致的讼费。如申索失败,则可能要支付被告人的讼费。如申索人能提出充分及有效的理由,审裁处可削减、免除或延迟收取《劳资审裁处(费用)规则》附表所指明的任何费用, 理由须以书面方式向劳资审裁处的司法常务主任提出。
申索结果
申索书送达之后,也有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有可能会如数全额赔款,也有可能会继续赖账。经过调解之后还继续赖账的,没办法,那只能法庭上见了。香港是一个高效严格的法律社会,会依照事实和证据作出公平的裁决,所以提到法律法庭,对大家也是有一定约束力的。
关于遣散费
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以上,又不巧赶上了公司裁员,那还应该得到一笔遣散费。
什么是遣散费
雇员按照连续性合约受雇于不少于24个月(两年),并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可享有遣散费:
1. 因裁员而遭解雇 ;
2. 在固定期限的合约期满后,因裁员而不获续约;
3. 遭停工。
遣散费如何计算?
假如你是月薪制僱员,遣散费计算方式有两个公式:
1. 固定月薪的职位,如文职:
 遣散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X 2/3)X 服务年资
2. 每月收入金额不一的职位,如sales、地产经纪等:
 遣散费=(最后12个月平均工资 X 2/3)X 服务年资
值得一提的是,遣散费是可以封顶的,遣散费计及的月薪均以22,500元的三分之二(即15,000元)为上限。换言之,无论是月入30万的行政总裁或是月入4万的中层员工,只要工作年资相同,遣散费亦会相同。 举个例子,假设雇员A及B分别月入30万及4万,他们均工作了4年,由于遣散费均以上限15,000计算,二人的遣散费约为:
 (22,500 x 2/3)X 4 =60,000元
如果公司有意回避或拖欠你应得的遣散费,申索方法与上文中提到的过程相同。找劳资审裁处就可以了。
小职君总结
作为一名背井离乡的港漂,大家都在为了理想,抱负,签注,身份而兢兢业业的工作,而在这个过程中,也难免会遇到裁员,辞职,换工作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也非常有可能遇到那些以为我们不懂法的老板…但好在,香港的劳工法非常健全,可以在大家身处弱势的时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现在正在经历拖欠“代通知金”的纠纷,希望这篇文章正好可以帮到你;如果你现在还没遇到,也可以先点击收藏,将来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派上用场…


本文参考资料来自于香港劳工处,及香港劳资审裁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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