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党101周年之际,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喜迎20大,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为中国共产党的一百零一岁华诞献上祝福。活动中,永嘉信2021年度法律大奖重磅揭晓!年度法律大奖评选是永嘉信律师总结展示工作成果的重要形式,是永嘉信的专业成果的一次集中检验。体现了永嘉信律师始终秉持着“客户至上、专业立本、协同创新、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
今年的法律大奖评选,涉及11个奖项类别,案例整体质量高,多个案例社会影响及指导示范意义显著。评审由律所副主任、管委会主任陈全,律所创始合伙人、监事会主席孙卫东,以及特别邀请西安财经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专家顾问王波等担任评委,分别从典型性、复杂性、专业性、创新性以及影响力等维度对申报案例进行了严格打分,最终评选出了20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在这些案例背后,展现的是永嘉信律师的专注态度、专业精神,他们“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们“追求最佳诉讼策略与诉讼效果”,他们“积极探索,为同类型案件提供创新性思路”……本案系“先货后款”约定下,通过诉讼突破强势甲方阻止发货,导致“弱势”乙方收款不能僵局的成功案例。承办律师在准确检视请求权基础的基础上,通过全面分析归入请求权基础的要件事实,运用统筹性思维,有意识地通过律师函对要件实事在诉前进行证据铺垫,夯实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这一逻辑基点。本案复杂程度高、创新性强、代表性显著、诉讼策略严密、诉讼效果良好,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实现了委托人诉讼目的与商业目的的高度统一。西瑞置业(化名)有限公司与A城市建设有限公司、B置业有限公司、西安某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案件突破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过度保护也可能存在股东的利益被损害的情形。本案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立足于《九民会议纪要》的最新规定,对构成公司人格混同的核心财产混同从实质上进行突破。维护了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也切断了后续债权人蜂拥效仿的可能,为国有企业挽回亿元损失。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A公司、B公司、C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具有无因性,但其无因性并不是绝对的。票据无因性的宗旨在于促进票据流通,保护善意第三人而非非法持票人。因此,《票据法》规定了无因性的例外情形,本案即为该例外情形的典型案例。但由于无因性的突破在法律上并没特别明确的的列举式规定,所以实务中很难突破。特别是当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取得票据重大过失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本案办理过程中结合银行相关业务规则、实地调取业务文件,综合评价后认定持票人具有重大过失,该判决结果对类案中持票人“重大过失”的认定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也为类案办理提供了明确思路。原告焦某诉被告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陈某、李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本案系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在历经原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后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本案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恰逢《九民会议纪要》实施后审理思路的重大变化,刘小娟律师紧抓司法指导精神,厘清原审案件中混乱的证据,重新确定诉讼思路,引导法官最终采纳己方观点。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专业立本,争取将每一案件办成精品的服务理念,最终胜诉,为当事人挽回了上亿损失。为律师以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诉讼思路及证据搜集方向,亦为实际出资人参与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证据留存及注意事项提供了借鉴和思路。某大型发动机公司A实业公司及所属四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项目上世纪70年代,国家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大部分国有企业资助成立了一大批厂办大集体企业。A公司及所属四家企业是某大型发动机公司举办助成立的厂办大集体企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使命已经完成,必须进行改制。本次改制的A实业公司及所属大集体企业历史沿革长、涉及人员多,债权债务复杂,改革任务十分艰巨。祁厚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从实际出发,摸排调研,论证研究,制定了详尽、可行的改制方案并全程参与改制工作,最终妥善安置了职工400余人,未发生一起不稳定事件,切实维护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祁厚玉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敬业精神、工作成果受到某大型发动机公司的充分肯定。也为本所办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项目提供了典范。该案系国家审计署移交督办案件,案涉当事人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西安某基地拆迁中涉及非法套取国家资金,检察机关指控合同诈骗犯罪五亿余元,当事人面临严重刑事追诉。律师介入后,深入分析案卷材料、穷尽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当庭提出了本案受骗方对虚假事实明知、当事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观点。庭审后,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律师不气不馁,仍坚持从辩护观点、案件背景以及同案同判等不同角度持续、积极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终获一审无罪判决。该案充分体现了承办律师在重大案件面前既能够顶住压力、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业精神,又能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专业素养,成为重大案件刑事辩护成功的典范。
大型非国有博物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定不起诉案本案作为全国首例非国有博物馆涉诉案件,在文物收藏界乃至全社会引发了极大地关注度。仅庭审当天直播关注就达到60余万次,网络相关评论、跟帖无数。最终,经过办案律师四年多来坚持不懈的辩护,客户取得了一份珍贵的法定不起诉决定书。本案的无罪认定结果一方面,有效避免了全国非国有博物馆因保护文物而被错误追诉的消极影响,对民间资本进一步参与保护文物起到了积极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有效落实了我国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自担任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以来,服务律师主要负责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委托代理出庭应诉、合法性审查、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参与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自然资源执法、矿产资源管理等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法性文件起草、修改、审查、清理等工作,为省自然资源厅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发挥法治保障作用。2021年,审理、承办行政复议案件230余件,行政诉讼案件40余件,日常咨询近百件。在审理的每一个复议案件中,服务律师始终践行公平公正的法律信仰,努力让每一个行政相对人在复议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理中采取多方沟通协调,举行听证等方式化解矛盾,实现定纷止争。通过不懈的努力和认真专业细致的工作,我们的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评价,也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赞赏。陕西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某铝业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面对省属国有企业深度参与资本市经验不足、商业逻辑差异的壁垒,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及证券市场监管的双重压力,项目承办团队对客户的核心诉求予以高度关切,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针对合同的关键条款,明确原则和底线,审慎设计交易架构及风险防控措施,顺利实现省属国有企业7.5亿跨省产业投资的平稳落地,并为省属国有企业参与证券资本市场投资开拓新路径。同时,在该项目中,承办团队与国内一线红圈律所进行多轮磋商谈判,并最终达成对客户有利的多项条款,专业水平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资产证券化作为融资方式的一种方式已经成熟地被运用在融资市场,但项目对应的法律服务却仍旧被北京上海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律所垄断。本项目的成功发行,为本土律所业务领域的扩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服务本土企业融资提供新的解决思路。本项目也是委托方陕钢集团首笔ABS融资项目,完全根据陕钢集团产业链特点打造的融资标准化产品。帮助陕煤核心企业陕钢集团盘活存量资产,延长账期,降低了带息负债规模,实现了企业的提质增效升级,也为我所后期同类业务打开了渠道。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联合某地产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实质性重组西安A村更新改造项目本项目贯穿了西安市城改政策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牵扯频繁变更投资主体、行政审批权下放,前任投资人涉及刑事民事责任等,历史遗留问题颇多。律师立足于投资人关注重点,对项目投资人的合法性、资金支付成本预测、前任投资人的债务、刑事风险隔离方面予以充分调查,保障了投资人对项目有清晰、全面的了解,在详尽全面完成尽职调查业务的同时又为委托人进行专业的城改政策分析及指引,立足于专业又服务于商业,为投资人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A路桥建设有限公司、B路桥工程有限公司、C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D实验区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某、林某民及E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甘肃折达项目”质量缺陷问题,引起焦点访谈等央视主流媒体关注。团队律师作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政府的调查工作,依法完成质量维修工作,有效避免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严从重处罚。并在质量处理问题完毕后,启动该公司对实际施工人的追偿之起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赵某与陕西某燃料有限公司、西安某职业技术学院、丁某追偿权纠纷案(审判监督程序)陕西某燃料有限公司雇用人员康某在指挥车辆卸煤过程中,致康某当场死亡。陕西某燃料有限公司、某职业技术学院、赵某、丁某与死者家属在《关于“7.11”事故死亡人员康某赔偿费用的认定建议》上签字。应赔偿死亡人员康某人民币80万元,此费用由某燃料有限公司王某先行支付···。经某燃料有限公司、某职业技术学院、赵某、丁某四方协商,均无异议,认可此费用”。2013年7月16日,某燃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从个人账户向死者家属支付80万元。2015年8月,某燃料有限公司以行使追偿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体现了我所律师崇尚法制、敬畏法律、秉承专业让10年前的案件,成功通过两级检察院的严格审查,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使这起案件回归正义,为当事人打开法治之窗,使当事人家庭破镜重圆,小案之中有大民生。国际商事交易谈判项目
本国际商事交易谈判项目是为某上市医院与外方合作提供全流程涉外法律服务。在涉外律师团队参与之前,外方机构利用中方委托人对外国法缺乏了解,通过援引各类美国法律以间接扩大自身权利,增加中方义务。涉外律师团队受托后,全程参与并直接主导与美方的商业谈判,根据国外法律规定逐条分析协议条款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以法律为依据并结合国际商事惯例,根据对争议解决、合规承诺等关键条款予以把控,直接与外方进行谈判交涉,充分保障了委托人在合作中的权益。国际业务与涉外法律服务是我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点体现,该项目充分展现了我所在涉外法律非诉业务上取得的成效和创新。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境外发行美元债2021年3月11日,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定价发行了2亿美元、3年期、3.2%利率的美元债券。此次美元债系陕西省属企业首支境外美元债,为发行人拓宽海外融资新渠道,也标志着陕西省属企业正式登陆国际资本市场。本项目中,律师团队受聘作为发行人中国境内律师,与富尔德、年利达等国际知名律所通力合作,立足于金融资本市场的丰富服务经验,并充分发挥涉外领域的资源、语言优势,从发行的前置备案、债权评级、发行方式选择、资金回流等多个环节共同为发行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项目成功保驾护航,也进一步扩大律所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优势地位。“妃子笑”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跨越千年的浪漫,与长安城陕菜文化相结合,融入进“荔枝虾球”菜品中,博取食客嫣然一笑。然,原创受损,匠心受挫。面对新类型新业态侵权形式,黄振东律师团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案例研究,代理委托人以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最终认定被告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基本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是“网红”菜品知识产权纠纷全国第一案,对学术界和理论界研究作品构成、美术作品侵权认定有较高的研究价值。闫某诉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
涉案系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纠纷,案件审理结果不仅影响重大国有资产,更直接牵涉上千名失地村民的居住问题,在原审胜诉再审发回重审的不利情况下,代理律师对案件背后矛盾纠纷和原告实质诉求进行深入剖析,从原告主体资格、土地行政监管本意和目的以及处罚可行性角度出发,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充分阐明观点,最终代理意见被主审法官采纳,取得胜诉裁定。本案中,我所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工作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又兼顾了法律的温度,充分发挥了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关于提升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法治保障水平的建议》决策咨询报告
“秦创原”科技创新平台是国家科技创新布局的重要一极,是我省科技创新的“总窗口”。一年来,我所通过与省科协、西咸新区及其相关企业开展了多次具有战略性的合作活动,搭建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韩永安与刘建仓两位律师,围绕秦创源驱动平台法律保障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律师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及咨询论证,聚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发布的政策包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陕西省内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成长的堵点,提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治手段,提升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法治保障水平,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的具体建议,立项调研形成了《关于提升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法治保障水平的建议》决策咨询报告,提出了具有创新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获得赵一德省长和省政法委庄长兴书记的重要批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下,在企业合规的大政策背景下,服务团队践行行业律师标准,深入了解天然气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把握政策监管要点,通过研判大量中英文案例、文献、资料,走访东南沿海头部企业,充分识别国内外天然气贸易全流程法律风险,助力省属燃气企业在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中走出陕西市场,利用本土资源优势,与全国资源乃至海外资源互动,积极布局境内外天然气贸易业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成熟的市场经济离不开完善的破产法律服务。每一个破产案件,都有独特的疑难之处,每一个管理人,都是久经考验的沙场勇士。本案管理人团队,历时半年,在破产程序中使千余户保障房群众的利益得到落实、购房人的基本诉求得到满足、担保债权人的权益依法得到完全实现、显著提升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并使债务人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顺利脱困,恢复正常经营。本案为民营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路径提供了成熟、可复制、可执行的经验,充分彰显了“嘉”人的专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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