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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 汪晖: 阿Q生命中的六个瞬间(二)

2014-10-08 汪晖 学术与社会

编者案:对于阿Q的解读已经有不计其数了,然而汪晖的解读却的确是最为独特的。正如文章原来的副标题所言“纪念作为开端的辛亥革命”,六个被绝大多数读者所忽略的阿Q生命中的瞬间,构成了汪晖对于辛亥革命的纪念。文章虽然很长,但构思精巧,读来并不觉得长,读完颇有意犹未尽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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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


二、直觉与革命:阿Q生命中的六个瞬间


2、“正传”作为正史的谱系

在分析这些瞬间之前,我们需要对作品的序文做一点分析。这个小说被翻译成法文本的时候,译者或者刊载译文的杂志将这个序去掉了。鲁迅曾特别谈到法文本将序删掉这件事,但没有多说。对于鲁迅来说,这个序很关键。没有这个序,作品的反讽结构就很难呈现。这个序的一个部分是讲“正传”一词的含义。


“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但一面要做,一面又往回想,足见我不是一个‘立言’的人。因为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的不甚了然起来,而终于归结到传阿Q,仿佛思想里有鬼似的。”


假定阿Q的特征之一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的话,这个作者也是如此,他说自己不是一个“立言”的人。后面说做传是速朽的,不是为了不朽。通过对传主阿Q和写传的人加以嘲讽,鲁迅提供了一个反讽的叙述—反讽的寓意只有在与正史的关系中才能充分地呈现。鲁迅是憎恶写传记的,在给李霁野的信里,他曾谈及讨厌写传记的问题。在《野草》里有一篇作品叫《死后》。一个人死了之后躺在路上,苍蝇围着他飞。这个人虽然死了,但是感觉还在,苍蝇围着他飞,津津有味,不肯散去。那些苍蝇就像是写传的人一样。所以鲁迅对于做传这件事情,一向是很带讽喻的态度的。


但为什么要写“正传”呢?按照鲁迅对中国历史的看法,做传这件事情联系着的是整个权力谱系,所谓“人有十等”,将人相互隔绝以至自己的手与足也无从相应的,也正是这个谱系。中国的正史正是与这一权力谱系相应的书写谱系。从“……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正传”是一个反语,是正史及其系谱的反面。《史记》的开篇是《五帝本纪》—帝王位列本纪,孔子则为“世家”。孔子本来是诸子当中的一个,但老、墨、孟、荀、庄等诸子入“传”,唯独孔子贵为“世家”,表示在汉代的权力图谱中,孔子已经凌驾于诸子之上。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里面对于《史记》将孔子列为“世家”很不满,他先写诸子并争,儒墨脱颖而出;再写儒墨并争,孔子脱颖而出,成为中国的立法者,所谓“素王”、“新王”。按照这个地位,孔子应该列为“本纪”,与帝王同。康有为颇有为历史立法的雄心,要是他再写一个《史记》的话,《五帝本纪》后面就该是《孔子本纪》,因为在他看来,孔子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立法者。我看今天许多人很希望把孔子列入“本纪”的序列。本纪-世家-列传构成了一个谱系。


按照这个谱系,阿Q没有资格入传,作者“巴人”也没有资格作传。鲁迅用“正传”为阿Q写传,将作者的名字确定为“下里巴人”之“巴人”,自然不是古代意义上“传”的意思。将“正传”与传或列传、世家、本纪列在一起,是为了呈现中国人的谱系之外的或之下的谱系。正史的谱系是一个由等级权力构成的、各各分离的图谱,正史中的“传”就是一套名分谱系的凝聚。而“正传”这个词不但表达了那些被排除在正史图谱之外的谱系,而且“正”这个词也反讽地将正史的谱系给颠覆了。我将“正传”视为“正史”的谱系,是在尼采、福柯的意义上说的。尼采将恶视为道德的谱系,就好像费尔巴哈将人视为上帝的谱系、马克思将社会关系视为人的谱系一样。将恶作为道德的谱系,是对基督教道德体系的革命性颠覆;将人视为上帝的谱系,是对基督教世界观的革命性颠覆;将社会关系—尤其阶级关系—视为人的谱系,是对资产阶级普遍人性观和历史观的革命性颠覆。谱系学在这个意义上是革命性的。“正传”正是“本纪-世家-列传”的这一谱系的谱系—没有“正传”,就不能了解正史谱系及其规则是如何确立的。有传,就意味着有世家、有本纪;不仅如此,有传,也意味着一个更为广大的、被排除在这个谱系之外的谱系,但这个谱系之外的谱系只能以“无”的形式存在。若没有由“正传”所代表的、没有名分的世系,谱系及其名分就不可能成立;倒过来,若“正传”破土而出,正史的谱系就面临着危机。在这个意义上,革命与“正传”—亦即被压抑在正史图谱之外的世界—之间有着某种天然的关系。像“我”这样一个实在不足道的人来给不足道的阿Q立传,那只能是“正传”了—但“正传”居然被写出,而且堂而皇之地登在报纸上,不就和辛亥革命之后“阿Q究竟已经用竹筷盘上他的辫子了”一样,意味着一种秩序的变动、意味着革命并非全然地虚无吗?


因此,为阿Q写正传是一个将“无”召唤为“有”的革命行动—“正传”的存在颠覆了正史谱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人们由此知道谱系之外别有谱系,“无”并非无,“无”只是被压抑的有。立传的通例,要知道他姓什么,但阿Q没有姓。好像姓过一回赵,但很快就不行了,赵老太爷说:“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接下来是名的问题,但也同样阙如。阿Q的名字到底怎么写,也不知道,大家都叫他阿Quei,后来还有别的拼法,“死了以后,便没有一个人再叫阿Quei了,那里还会有‘著之竹帛’的事”。传记需要“正名”,姓名都没有怎么立传呢?但阿Q非但没有姓名,而且没有来历。鲁迅专门讨论了阿Q的籍贯问题。阿Q多住未庄,但也常住别的地方,不能说是未庄人。“即使说是‘未庄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在第二章《优胜纪略》中,作者又补充说,“阿Q不独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因为未庄的人们之于阿Q,只要他帮忙,只拿他玩笑,从来没有留心他的‘行状’的。”他住在土谷祠,但那里不是他的家;他给人做工,但没有固定的职业。阿Q是一个没有姓、没有名、没有来历、没有行状、没有家、没有职业的人,不具备任何入“传”的起码要素。在正史的谱系中,没有姓、没有名、没有来历,不就等同于不存在亦即“无”吗?将“无”召唤为“有”,那些有姓、有名、有来历的历史人物及其谱系不就处于危险的境地了吗?


鲁迅的写作技巧中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在叙述某时某地的一件事情时,通过叙述,以一种插入的方式,将当下发生的事件与过去的事件并列起来。《故事新编》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鲁迅将之称为“油滑”,王瑶也借鲁迅杂文中的说法,将之比拟为目连戏中的二丑艺术—在目连戏(其实也包括其他传统戏剧)中,二丑可以穿越时空,既在戏剧情节内部,又可以转身与现场观众对话。例如,作者跳出关于阿Q生活的时空交代说,阿QQ是一个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这近于盲从《新青年》,自己也很抱歉。但茂才公尚且不知,我还有什么好办法呢。” 他将《新青年》与中国社会的紧张关系,通过反讽的方式植入故事,也恰好表达了《新青年》所代表的基本价值:名词的问题、正名的问题,是新文化运动和白话文运动中的关键问题。为什么一个语言形式的变迁会引发那么大的争论呢?因为语言与命名关系密切,它最终涉及名实问题,以及与名实问题直接相关的秩序问题。跟正名有关,阿Q没有姓名,没有来历,只能用《新青年》倡导的洋字Q来表达,中国的语言秩序中没有他的位置。


鲁迅对于《新青年》也不是一味称赞的,他是经常从新中看出旧、从激进中看出保守、从变化中看出倒退的人。新文化运动退潮期的“整理国故”的运动和历史研究中的实证主义就是例子。鲁迅将矛头对准了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和叙述历史的潮流。他语带讥讽地说:


“我所聊以自慰的,是还有一个‘阿’字非常正确,绝无附会假借的缺点,颇可以就正于通人。至于其余,却都非浅学所能穿凿,只希望有‘历史癖与考据癖’的胡适之先生的门人们,将来或者能够寻出许多新端绪来,但是我这《阿Q正传》到那时却又怕早经消灭了。”


Q是从“无”—无名亦无实—中产生的,倘若用胡适之倡导的实证主义的考据方法来论证,阿Q的位置大概与其在传统正史中的位置一样,是无法证明其存在因而也就不存在的人物。鲁迅的这段话暗示了他与胡适、《古史辨》派以及整个现代实证主义史学之间的对立—实证主义史学发端之时,将神话、传说的时代一并腰斩,颇有几分反传统的味道;但它也像正史谱系一样,将一切普通人民口传中的人物、事迹、故事作为无法实证的事实排除在“历史”范畴之外。


因此,现代史学也诞生在将“正传”重新归于“无”之时,它的历史秩序也是通过排除法才得以完成的。从正史的或实证主义史学的观念看,若不是作者“见鬼似的”,《阿Q正传》断不可能产生;阿Q不能入史,不但因为他无名而难以征实,而且也因为“历史”这一范畴就是通过一套名实范畴的排他关系才得以确立的。在这个意义上,《阿Q正传》不但是对传统历史谱系的颠覆,也是对现代实证主义历史观及其知识谱系的拒绝。关于鲁迅与这一奠基于考据癖、历史癖之上的实证主义历史观的对立,我们在讨论《故事新编》时会进一步展开,但这句讽喻的话隐含的内容在这里却不能不提,因为革命与历史观的断裂有着绝大的干系。


3、六个瞬间之一、二:“失败的苦痛”与“无可适从”


在第一章序之后,共计有八章,“优胜纪略”、“续优胜纪略”、“恋爱的悲剧”、“生计问题”、“从中兴到末路”、“革命”、“不准革命”和“大团圆”。这是阿Q的故事。历来的叙述都认为阿Q是一个没有自我的人,是一个画像或类型,一个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某些特征的寓言性人物。换句话说,阿Q只是在抽象的意义上或类型的意义上是真实的,但绝不是一个真实的个人。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的卑怯、怯懦,作品中有许多生动的描述,也就是所谓民族劣根性的表现。但我们能不能找出一些片段、一些时刻、一些契机,说明阿Q生命中存在着某种个人觉悟的可能性?鲁迅要画出国人的灵魂,但同时还要表达阿Q的革命潜能,如果没有某种个人生命内部萌动的契机,鲁迅的这句话就无从落实。这个契机,象征地说,自然也可以说是民族灵魂变化的契机,但首先必须呈现为一种作为真实的个人的具体感受的反应方式。阿Q是一个永远不能用自己的思想来思想的人,他永远生活在幻觉里面,不断地编织着关于他自己、别人和整个社会的故事。他有许多故事,却没有自我意识。因此,这些瞬间不能从他的意识、自我意识中去寻找,而必须从他的潜意识或本能之中去发掘。只有在他无法控制的领域,我们才能找到阿Q革命的契机。“五四”时代的启蒙者们期望通过新文化唤起国民的自我意识,在他们看来,中国国民性的病根就在于缺乏自我意识。圣经贤传为我们列了规矩,告诉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如果感到痛苦,我们就需要编一个故事将这个痛苦合理化。但鲁迅在《阿Q正传》中要挖掘的是另一些东西,一些稍纵即逝的东西,一些不断被编织故事的欲望所遮盖的本能或欲望。


我认为阿Q有几次要觉醒的意思。这里说的觉醒不是成为革命者的觉醒,而是对于自己的处境的本能的贴近。我们不妨问一问:在什么时候,阿Q的自我表达与他自己的处境之间的关系最吻合?阿Q总是在为自己编造各种故事。第二章开头谈他的行状:


“……未庄的人们之于阿Q,只要他帮忙,只拿他玩笑,从来没有留心他的‘行状’的。而阿Q自己也不说,独有和别人口角的时候,间或瞪着眼睛道:


‘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Q对别人的蔑视、崇拜,或各种各样的态度,都是以他给自己所编的故事为前提的。这些故事与他的实际处境相隔万里。“阿Q‘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本来几乎是一个‘完人’了,但可惜他体质上还有一些缺点。”鲁迅的写作是按照他的一个一个特点写下来的。在阿Q将自己塑造成完人的时候,鲁迅写出了他体质上的缺点,就是头皮上的癞疮疤。这是他要避讳的地方。但皇帝有各种讳,阿Q也像那些皇帝一样,对于赖、光、亮、灯、烛等相关的词都“讳”将起来;在无法抵挡别人的时候,他的对抗是“你还不配……”即便被打,他“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这种不屈不饶的拒绝失败的态度在第二章“优胜纪略”最后的部分,倒数第三节,第一次遇到了一点麻烦。这次是写他赌钱,偶然一次赢了,结果因为打架,不但被人打了,而且白花花的银子也被人拿去了。他的惯性是用“被儿子拿去了罢”来解释,但在一个极快的瞬间,他不免有些“忽忽不乐”:


“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钱!而且是他的——现在不见了!说是算被儿子拿去了罢,总还是忽忽不乐;说自己是虫豸罢,也还是忽忽不乐:他这回才有些感到失败的苦痛了。”


中国一向少有失败的英雄,祭奠叛徒的吊客。这是鲁迅批评中国人不懂得失败、也不承认失败时说的话。阿Q在这里忽然有了一点失败的感觉,但鲁迅并没有大肆渲染,而只是连用两次“忽忽不乐”。但“感到失败的痛苦”不正是说阿Q的本能中潜藏着突破缺乏失败感的国民性的契机吗?但这个契机稍纵即逝,“他立刻转败为胜了”。鲁迅说他写第二章的时候,越来越严肃起来,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的叙述发生了变化?假如没有阿Q的这个瞬间的失败感,我们很难理解鲁迅的沉重—我以为促使了第二章写法上的变化的,也正是阿Q瞬间流露的失败感。


精神胜利法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对失败的否定,即当失败接踵到来的时候,精神胜利法赋予阿Q一个强大的心理机制,通过编造另一套叙述以赢得胜利。第三章“续优胜纪略”,阿Q继续编撰他的胜利故事。在这一章里,鲁迅也写了一次失败,就是被王胡打了的那一瞬间:


“在阿Q的记忆上,这大约要算是生平第一件的屈辱,因为王胡以络腮胡子的缺点,向来只被他奚落,从没有奚落他,更不必说动手了。而他现在竟然动手,很意外,难道真如市上所说,皇帝已经停了考,不要秀才和举人了,因此赵家减了威风,因此他们也便小觑了他么?

阿Q无可适从的站着。”


Q的精神胜利法是通过将自己纳入一个等级秩序才得以完成的,王胡首先打破了这个秩序,让他受到震动,即便他立刻以“皇帝已经停了考”、“赵家减了威风”来修补这个秩序,他还是有一瞬间“无可适从地站着。”鲁迅没有写他想什么,甚至没有像上一章那样写他的失败的痛苦,而是写他丧失自我编织故事的能力的片刻—这个片刻就像上个片刻一样,是对失败的瞬间确认。“无可适从的站着”的片刻是阿Q与他的真实命运获得契合的短暂过渡,他很快就从其他的方式中获得了拯救。此后他被假洋鬼子的哭丧棒所打,虽然是生平第二件屈辱,但通过“忘却”,他几乎连上一个瞬间也没有经历,就转向了新的胜利。这一章的最后一个故事,是他调戏小尼姑,得意地笑。在整个第三章中,只有“无可适从的站着”这一句话突破了阿Q的自我叙述,让他与自己置身的处境之间有着关联,其他的部分都是讲述阿Q如何通过自我叙述与自己的现实相隔绝。因此,这是最微妙的部分,只有一句话。就是这一句话让我们意识到阿Q不仅是一般的类型,而且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仍然在发展着的人格。他的身上有一些他自己无法控制的东西在萌动。


4、六个瞬间之三、四:性与饥饿,生存本能的突破


第四章“恋爱的悲剧”。这一部分的叙述与前面几章不同,完全按照阿Q的本能来写。调戏小尼姑的胜利“使他有些异样”—他开始想女人了。调戏小尼姑之后的“飘飘然”突破了他相信的男女之大防,以至于见到赵太爷家里唯一的女仆,他竟无法自控地对吴妈说:“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并“忽然抢上去,对伊跪下了。”这一刻完全出于本能,即便在吴妈跑开后,他还是“对了墙壁跪着也发愣,于是两手扶着空板凳,慢慢的站起来,仿佛觉得有些糟。”在这一节的后半,鲁迅写了阿Q的健忘,但没有写他的辩护。这一章还第一次出现了“造反”这个词,是在地保教训阿Q的话中:


“‘阿Q,你的妈妈的!你连赵家的用人都调戏起来,简直是造反。害得我晚上没有觉睡,你的妈妈的!……’”


说阿Q“造反”,是因为他连赵家的用人都调戏起来,森严的等级秩序,以及阿Q对这个秩序的尊崇,被阿Q的性本能突破了。阿Q的造反行动是在无意识中完成的—他对着一个女人跪下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嘴里在说什么。


第四章的末尾,鲁迅以极为简洁的方式提示精神胜利法失效的另一瞬间。阿Q竟然没有了编造故事的欲望和能力,叙述近于平铺直叙。但也正是这种平铺直叙,预示着某些变化的发生—平铺直叙意味着修辞、装饰、编造的终止,意味着现实开始裸露自身。到第五章,微妙的转变终于出现了。这一章的开篇第一句是:


“阿Q礼毕之后,仍旧回到土谷祠,太阳下去了,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古怪。”


对于“古怪”的第一个解释是“赤膊”:“他仔细一想,终于醒悟过来:其原因盖在自己的赤膊。……”寒冷的感觉是一种无法用故事驱除的东西,因此是古怪的。对于古怪的第二个解释是女人的态度:他在街上逛的时候,“又渐渐的觉得世上有些古怪了。仿佛从这一天起,未庄的女人们忽然都怕了羞,伊们一见阿Q走来,便个个躲进门里去。甚而至于将近五十岁的邹七嫂,也跟着别人乱钻,而且将十一岁的女儿都叫进去了。阿Q很以为奇,而且想:‘这些东西忽然都学起小姐模样来了。这娼妇们……’”这是在他的性本能被唤起之后,再度被这个世界的女人拒绝的无奈。对于古怪的第三个也是更为根本的解释源自阿Q对生存条件的改变的敏感: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欠了;其二,管土谷祠的老头子说些废话,似乎叫他走;其三,他虽然记不清多少日,但确乎有许多日,没有一个人来叫他做短工。酒店不赊,熬着也罢了;老头子催他走,噜苏一通也就算了;只是没有人来叫他做短工,……”


从失去衣服后的寒冷,到被打之后的女人的态度,最后是无工可做之后的饥饿。古怪是一种脱出常轨的感觉,在这里与本能、生理性反应直接有关—不是阿Q的意识,而是他的本能、直觉与无法自我控制的生理性反应成为一个契机,一个让他无法回到常态的机制。这里显然有某种东西在萌动,是什么呢?


从第二章到第四章,小说的叙述维持了一个说书人“言归正传”的客观视角,但从第五章“生计问题”开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中的个别因素逐渐发展起来,促成了叙事上的一个重要转变。我把这个转变概括为叙述上的主观化过程。第二章的“失败的味道”、第三章的“无所适从的站着”、第四章的不由自主地跪下,都是从旁知的视角写阿Q,即便写性本能的冲动,主观的视角也隐而未发。第五章仍然从旁知视角展开,但叙述过程揉入主观的因素,在某些时候,甚至替换为阿Q的视角。我们可以说这些叙述既在旁知的视角里,也在阿Q的视角里了。寒冷、性匮乏、饥饿是很难从旁知角度写的,但也不能从阿Q的角度写,因为他并没有表述自己的直觉的能力。在与小D打架的那一幕,本来他应该占上风,但由于饥饿,结果竟是令他感到羞辱的不相上下。后面的一段叙述是客观的,但渗透了切肤之感,我们忽然体会到了某种抒情的味道:


“有一日很温和,微风拂拂的颇有些夏意了,阿Q却觉得寒冷起来,但这还可担当,第一倒是肚子饿。棉被、毡帽、布衫,早已没有了,其次就卖了棉袄;现在有裤子,却万不可脱的;有破夹袄,又除了送人做鞋底之外,决定卖不出钱……他决计出门求食了。”


在这一段落之后,有两个在叙述上非常特别的小节:


“他在路上走着要‘求食’,看见熟识的酒店,看见熟识的馒头,但他都走过了,不但没有暂停,而且并不想要。他所求的不是这类东西了;他求的是什么东西,他自己不知道。


未庄本不是大村镇,不多时便走尽了。村外多是水田,满眼是新秧的嫩绿,夹着几个圆形的活动的黑点,便是耕田的农夫。阿Q并不赏鉴这田家乐,却只是走,因为他直觉的知道这与他的‘求食’之道很辽远的。但他终于走到静修庵的墙外了。”


说书人用全知的视角,但这里只是形式上的全知,因为叙述中不但有主观的内容,也有从旁体会的内涵。这两节中的他或阿Q全部可以替换为“我”:我在路上走着,想要求食、乞讨,但看见熟识的酒店、熟识的馒头,我都走过了,不但没有暂停,而且并不想要。我所求的不是这类东西,但是什么呢?我自己也不知道。阿Q不知道自己要求什么。这里有一种微妙的叙事上的转换,即将阿Q的视角带入了叙述。在这一叙述的转换中,鲁迅展开了一幅农家乐的风景描写:水田、新秧的嫩绿,夹着几个圆形的活动的黑点,是耕田的农夫。但“我”并不赏鉴这田家乐,只是走,因为“我”直觉地知道这些与“求食”很辽远—很辽远的意思不仅是客观上的遥远,而且也是主观上的茫然。阿Q竟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了。只是在这之后,鲁迅重新回到了客观叙述:“但他终于走到静修庵的墙外了。”


这段叙述里有两点值得分析:第一是出现了风景描写和抒情因素,阿Q是一个在精神胜利法与生存本能双重支配下生存的人,风景与抒情一向与他无关,但在这段求食的途中,与某种抒情的调子相伴随,风景出现了,而风景在此与他对食物丧失了片刻的欲求的瞬间有关—熟悉的酒店、熟悉的馒头现在与水田、新殃、农夫一道成为风景中的要素。第二是出现了“直觉”这个与阿Q身份似乎并不相称的新名词。阿Q的“觉醒”与失败、饥饿、寒冷、性欲相关联,因此,对于自身处境的自觉产生于直觉。但也恰恰因为直觉与自觉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关系,阿Q才会产生“他所求的不是这类东西了;他求的是什么东西,他自己不知道”的意识或潜意识。这里的叙述不是从阿Q主观的角度写的,而是鲁迅“依了自己的觉察”而写出的“作为在我的眼里所经过的中国的人生”。这就是风景描写的根据。但是,也正是在这里,阿Q或叙述中的“他”全部可以替换为“我”—“依了自己的觉察”其实也要求作者投身于“中国的人生”内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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