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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 严复:读新译甄克思《社会通诠》

2015-05-05 严复 学术与社会

编者案:这篇编者案将会比较长。因为要说的很多。不耐烦的读者请直接下拉至原文:)谢谢!

《社会通诠》是严复根据英国人甄克思(Edward Jenks)的一本通俗政治学读物 A Short History of Politics 翻译而成。严复的翻译文字不必说,当然是极好的,赋予了一本通俗读物更多的深刻解读空间。本文初发于大公报,后又转载于外交报,均为署名,但从“文字和内容来看,当系严复所作无疑”。本文可以看作他对《社会通诠》一书的“翻译心得”。他比较了,当时历史背景下属于先进政治文化的(“泰西”国家采用的)三权分立制度,以及“泰东”国家三权集于一人的中央集权的“专制治体”,认为这是“中西二治”差异的本源。他又进而将这种封建皇权在社会的表现形式,即宗法社会及民族主义和排外主义,视为影响中国发展的一大顽疾。他的逻辑看起来非常奇怪,却自有其道理。文中他分析中国当前最多大的问题是贫困,而解决贫困的最重要的办法是开发“路矿”。为了保证路况的开发,就必须有地理、人力和资本(母财)的三重投资,而这一切投资都必须有法律保障其实施。而中国原有资本力量不足,即使有资本家投入也缺乏眼光,并且贪婪,“且吾国母财之家,其举事也,规十一之厚利,商政幼稚,其股票不可以通,三年不分利,则众志堕矣。”这样导致投资多不能获利,也就伤害了继续在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而能在此方面获利的,多半是有经验的成熟的洋人资本家的投资,“试观通商以来,凡中国之公司矿路,其有一二处成者,何一不资于洋债,可以见矣。”然而,这时就会激起所谓的民族主义的排外,理由是利益被外人取走了,“令利源外溢”。严复眼光如炬,他认为宗法社会的操持者,想让利益留在中国,因而实际上留在他们自己手上,而他们自己又无能于此,因此便援用排外主义的思想资源,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洋人又会利用治外法权来维护其自身利益,如此往复,受损的当然仍是中国的国力。严复,因而希望借用西方政治制度来打破这个怪圈,即将宗法社会改造为法制社会。形成这样的法制社会以后,可以区分土著的中国人,和后来的西方移民,他们投资于中国,因而也必须受中国法律的约束。而洋人自恃有治外法权的原因,则是他们认为中国的法律是宗法,不是公法,所以严复认为,如果中国法律也像拿破仑法典一样规定,“曰:生于华土者为土人,既居华之国中,斯为华法权之所治,则向者之患,又何有乎?” 严复认为这样就可以让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合法受益,也必须合法纳税,他们对于路矿基础设施的投资将最终让中国交通发达起来。这就是投资路矿的间接利益,“以言间接之利,实较直接者为愈宏。” 读罢此文,颇多感想。联系目前一带一路和亚投行等有关基础设施的热门话题,不得不说严复从一个“被投资”也是“被剥削”国的角度来看问题,颇有洞见,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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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书原名《政治短史》。盖西国晚近学术分科,科各有史,而政治为学术之一科,其史所载,必专及治理之事,他若马书班志所论,皆摈弗列。民生有群,群必有治,是书所言,著治理之天演,自其粗简,以至精繁,使因果相生,厘然可指,故曰史也。

  

欧洲论治最古之书,有柏拉图之《民主主客论》,与亚理斯多德之《经国论》,为泰西言治之星宿海昆仑墟。至〔自〕百数十年来,英奇辈出,皆有论著,若郝伯恩、若洛克,若孟德斯鸠,若卢梭,若恭德,若边沁,若穆勒,若托克斐,若浑伯乐,皆蔚成一家之言,为言治者所取法。最后则有麦音,斯宾塞尔,伯伦知理诸家,为近世之泰斗。而斯宾氏于本年十月化去,成功者退,然学界哲人萎矣。

  

欲观政理程度之高下,视其中分功之繁简。今泰西文明之国,其治柄概分三权:曰刑法,曰议制,曰行政。譬如一法之立,其始则国会议而著之;其行政之权,自国君以至于百执事,皆行政而责其法之必行者也。虽然,民有犯法,非议制、行政二者之所断论也,审是非,谳情伪,其权操于法官。法官无大小,方治职时,其权非议制、行政者所得过问也。谳成奏当,而后行政者施罚,责其法之必行。此文明通法,而盎格鲁之民尤著。故其国无冤民,而民之自任亦重。泰东诸国,不独国主君上之权为无限也,乃至寻常一守宰,于其所治,实皆兼三权而领之。故官之与民,常无所论其曲直。见晚近租界中,如苏报馆案,寰泰碰船案,皆以政府与商民或公司,辨质曲直于法权之下,而昧者乃诧以为大奇。不知此事之在西国,几日日行,彼非轻吾政府长官而以是相窘谑也。昔拿破仑第一极盛时,英报聚攻之,而或不实,拿破仑尝大憾,以为言于英使。使者曰:“足下何勿讼之?为民谤讪诋諆,虽英政府不能免。吾辈所以自救者,亦赖有法庭耳。”拿破仑语塞。是知法权无上,不独下民之有所芘也,即为民上者,亦得此而后成其尊。而习于东方之治者,不能知也。

  

是故中西二治,其相异在本源。治体之顺逆良楛,其因;而国势之强弱,民生之贫富,其果。浅者耸于富强之表,则徒从其末而求之。稍进乃有所建设,有所补苴,有所变改,独至本源之地,则变色相成,以为不道之言。则何怪徒糜财纷更,而于国事无毫末补益乎?

  

凡专制治体,未有不沿宗法之旧者。故张横渠曰:“大君者,吾父母宗子。”中国而外,如俄罗斯,其扎尔于其种族例为族长,于其宗教例为朴伯译言法王。突厥之沙尔丹亦然,皆其证也,盖天王一人之身,实兼天、地、君、亲、师五者。方社会幼稚,势若必此而后安。特其制既成之后,又常至坚难变,观于巴尔干半岛之事可以见矣。

  

宗法社会之民,未有不乐排外者,此不待教而能者也。中国自与外人交通以来,实以此为无二惟一之宗旨。颈欲排外有功,其事必资于知彼,而吾之操政柄者又不能也,故所为辄败。至庚子之役,使通国三十年以往之财力,捆载输之外洋,而国愈不救矣。至今物极者反,乃有媚外之象。然其外媚之愈深,其内排之益至,非真能取前事而忘之也。而自谓识时者,又争倡民族之主义。夫民族主义非他,宗法社会之真面目也。虽然,处今之日,持是义以与五洲之人相见,亦视其民品为何如耳。使其民而优,虽置此义,岂至于灭?使其民而劣,则力持其义者,将如昔商宗之计学,以利国不足,而为梗有余。不佞闻救时明民之道,在视其所后者而鞭之。民族主义,果为吾民所后者耶?此诚吾党之所不及者矣。

  

为今日吾中国之大患者,其惟贫乎!何以知其然耶?曰:以其息贵而庸贱,价廉而赋轻。至于轻而犹不胜,廉而莫之雇,斯吾民之可哀极矣。百万之产,此在欧美,至寻常耳,乃吾国数府之间,往往而绝。夫内地之民之为生,日数十钱,即可苟活,而有时且不可得,则藏富之说,徒虚语耳。是故吾国一切之弊,皆可自贫以求其因。其智之不瀹,以贫故;其力之不奋,以贫故。问何污秽而不蠲,贫也;问何作伪而售欺,贫也。疠疫之所以流行,盗贼之所以充斥,官吏之所以贪婪,兵卒之所以怯弱,乃至民视其国之存亡若胡越之相视其肥瘠,外人入境甘为前驱,甚或挽其长留以为吾一日之慈母,无他,举贫之为患而已矣。此虽巧言饰说,苟用自夸,指一二挥霍侈靡之家,以为中国不贫之据,特晋惠肉糜之说而已,非事实也。故居今而言救国,在首袪此贫。惟能疗贫,而后有强之可议也,而后于民力、民智、民德可徐及也。

  

然而救贫之方,何由出乎?将以农乎?将以工乎?将以商乎?曰三者皆宜修也。然而其事皆甚缓。必待是三者进,而后有以救贫,则索我于枯鱼之肆矣。且是三者,非能徒修也,其体在于学,而其用在道路之大通。微是二者,虽力讲百年而仍不进可耳。故今日救贫之大经,仍即地而求之,而其要在路矿。吾之为路矿,将以富用路矿之吾民也,非徒以富治路矿者也。世之人惟不知此,故其说无往而不左。

  

今天下所并为一谈而以为至当不可易者,非曰路矿之事,必吾自为之,而无令利源外溢者耶?此犹往者欧洲保商之说也。虽然,使果克自为之,固甚善,而无如不能。盖使中国路矿,必自为而后可,虽期之以五十年,吾决其犹不进也。而此五十年中,或强权用事,而是可为路矿之地,已不知其谁属?彼南非之特兰斯哇尔,南洋之斐律宾,与今日之辽沈,非殷鉴耶?且吾所以知中国之不能自为者,固亦有说,其一曰无母财。夫一路之设,一矿之成,动需千万,使吾国而办此,则其民岂可谓贫?且吾国母财之家,其举事也,规十一之厚利,商政幼稚,其股票不可以通,三年不分利,则众志堕矣。故纵竭力尽气为之,成一二所至矣,其于国民救贫之说,仍无当也。试观通商以来,凡中国之公司矿路,其有一二处成者,何一不资于洋债,可以见矣。尚待论耶?

  

而议者曰:中国固有财。则吾且与之作有财观,而又如不习其事何耶!夫中国路矿无民办者也,必官督商办而后可,而督者于事云何,又天下所共见也。然令雇用外人,亦必有其能用之者。夫民出至重之母财,以供不习其事者之挥霍,一旦汲深绠短,辄委之商业利钝之常,则招股之时,彼掉头而去者,亦其所耳。

  

而议者又曰:是亦无患,但使财具,彼习其事者将自至也,则亦姑以为如是,而其终尚有至难者,则无如其无权何也。幸而有冒险之家,积丘山之母本,以侥幸于一试,而居中国之境土,其法度治制,非官者固无权,小之守令,大之督抚,乃至政府朝廷,皆可以一日之觊觎,一纸之文书,而夺其所有。此又近事,而无假不佞赘言者矣。夫民之置财也,固必措之至安之地而后为之,而吾国之法如此,谁复有取其辛苦仅得之财,而措之至不安之地者,则趦趄缩葸,犹人情耳。

  

是故以前三者之为梗,而中国自为路矿之说,终空言而莫能行。路矿既莫能行,则中国之救贫为无术。救贫无术,则一切进化求治求富强之事皆废。

  

嗟乎!使中国不以路矿救贫,则亦已耳;使中国而以路矿救贫,揆今日之时势,非借助于外力,固不可。吾闻计学家之言曰:国之殖财,常资三物:地也,人也,母本也。三者亡一则不行。而亦各有应得之分利:主地者收其租赋,人工禀其庸钱,而出母本者则享其赢利。是三者,中国于前二则得其全,于后一则分其半。使既不能自为者不乐与人共利,是谓靳其一而亡其三,则以为理财长算可乎?且此犹言其直接之利而已。以言间接之利,实较直接者为愈宏。往来之便,百货之通,地产之增值,前之弃于地而莫求者,乃今皆可以相易。民之耳目日新,斯旧习之专,思想之陋,将不期而自化,此虽县县为之学堂,其收效无此神也。故曰:路矿之宏开,乃用路矿者之大利也,而治路矿者之富又其次已。知此,尚何有利源外、溢之事乎?

  

虽然,必谓资外国之财而通吾路矿者为有利而无害,此在不佞亦不敢以云也。何以害?则正坐中国之为宗法社会故耳。以其为宗法,故种界严;亦以其为宗法,故外人常握治外法权,与之俱至。种界严而治外法权与之俱至,故交涉之荆棘,常起于不可知,而为吾患。假其不然,而中国之法,如拿破仑之法典,曰:生于华土者为土人,既居华之国中,斯为华法权之所治,则向者之患,又何有乎?彼受廛占籍而为吾氓可也,于利源外溢乎何有?故曰:中国之不兴,宗法之旧为之梗也。

  

总之,五十年以往,吾中国社会之前途,虽有圣者,殆不敢豫;而所可知者,使中国必出以与天下争衡,将必脱其宗法之故而后可。而当前之厄,实莫亟于救贫。救贫无无弊之术,择祸取轻,徐图补苴之术可耳。彼徒执民族主义,而昌言排外者,断断乎不足以救亡也。

 


《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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