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来源于自然资源部,版权归原作者及刊载媒体所有,所刊载内容仅供交流参考使用,不代表本刊立场。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成立于1957年,作为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实行由自然资源部与陕西省政府双重领导以自然资源部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委托,行使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政府职能。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是全国重要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科研基地,承担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部部署的国家基础测绘、应急测绘以及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实施;承担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部部署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地理国情监测等工作,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防灾减灾、督察执法等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留学经历、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六)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考生需符合陕西省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请于2023年1月5日9时至1月19日24时填写《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博士岗)》(附件2),附个人身份证、简历、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附件1),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编码(如:张某某 000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或按照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个人陈述和专业问题提问。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二)请考生关注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请考生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相关情况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四)为减少考生应聘成本,将对聘用的外省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按票据(最高为硬卧标准)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7604020 8760405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