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从洛丽塔到房思琪:男女视角有什么不同?
诱奸的开始
你一定得是一个艺术家,一个疯子,一个无限忧郁的人,那话儿里有一点儿烈性毒汁得泡沫,敏感的脊椎里老是闪耀着一股特别好色的火焰(噢,你得如何躲藏和退缩啊!),才能凭着难以形容的特征——
那种轮廓微微显得有点狡黠的颧骨、生着汗毛的纤细的胳膊或腿以及绝望、羞愧和柔情的眼泪、使我无法罗列其他一些标志——立刻就从身心健康的儿童中辨认出那个销魂夺目的小精灵。
她穿着方格布衬衫,蓝布牛仔裤,脚下一双帆布胶底运动鞋。她在斑驳的阳光下的一举一动都似乎在我可怜的身体内最隐秘、最敏感的弦上拨了一下……当她站起身来,把洗的衣物拿进屋子去的时候,我有机会从远处赞赏她卷起的牛仔裤那褪色的后裆。
那个名字既拗口又难写的中年男人,就突然出现在她生活里,他又高又胖,面容看起来似乎很和蔼,只是蹲下看着她的眼神总让她有些害怕。
怡婷吸了一口气:老师,我知道你在我们十三歳的时候强暴思琪,真的要上报也不是不可以。
李国华露出小狗的汪汪眼晴,他用以前讲掌故的语气说,唉,你没听我说过吧,我的双胞胎姐姐在我十歳的时候自杀了,一醒来就没了姐姐,连最后一面也见不到,听说是晚上用衣服上吊的,两个人挤一张床,我就睡在旁边。
俗话说,可恶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李老师软音软语对她们说,不然,我有诺贝尔文学奖全集?这一幕晞晞正好。诺贝尔也正好,扮演好一个期待女儿的爱的父亲角色,一个偶尔泄漏出灵魂的敎书匠,一个流浪到人生的中年还等不到理解的国文老师角色。
一整面墙的原典标榜他的学问,一面课本标榜孤独,一面小说等于灵魂。没有一定要上过他的课。没有一定要谁家的女儿。
李国华只是聚餐的时候轻描淡窵两句:我忙归忙,在台北的时候帮忙照看一下还是可以的。李老师的风度气派给房妈妈刘妈妈喂了定心丸。
被侵犯的赝品
他把她折断了杠在肩膀上。捻开她制服上衣一颗颗钮釦,像生日时吹灭一支支蜡烛,他只想许愿却没有愿望,而她整个人熄灭了。制服衣裙踢到床下。她看着衣裳的表情,就好像被蹋下去的是她。
他的胡渣磨红、磨肿了她的皮肤,他一面说:「我是狮子,要在自己的领土留下痕迹。」她马上想着一定要写下来,他说话怎么那么俗。不是她爱慕文字,不想想别的,实在太痛苦了。
有一天,她又把手伸进去的时候,顿悟到自己在干什么:不只是他戳破我的童年,我也可以戳破自己的童年。不只是他要,我也可以要。如果我先把自己丢弃了,那他就不能再丢弃一次。反正我们原来就说爱老师,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
反正在李国华的眼里,一个大大的台湾,最多的不是咖啡厅,也不是便利商店,而是小旅馆。思琪有一次很快乐地对他说:“老师,你这样南征北讨我,我的身体对床六亲不认了。”
她当然不是因为认床所以睡不好,她睡不好,因为每一个晚上她都梦到一只阳具在她眼前,插进她的下体,在梦里她总以为梦以外的现实有人正在用东西堵她的身子。
后来上了高中,她甚至害怕睡着,每天半夜酗咖啡。从十三岁到十八岁,五年,两千个晚上,一模一样的梦。
站在追求者的求爱土风舞中间,她感觉小男生的求爱几乎是求情。她没有办法说出口:其实是我配不上你们。我是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个灯火流丽的都市里明明存在却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北极星。那些男生天真而蛮勇的喜欢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除了她对老师的感情之外。
那是房思琪从国一的教师节第一次失去记忆以来,第两百或第三百次灵魂离开肉体。
爬出阳台,手抓栏杆,脚跺在栅字式栏杆的那一横道上,连脚底板也尝得到铁栏杆的血腥味道。她心想:「只要松手,或是脚搰。后者并不比前者更义。」高风把裙子吹胖,把裙上的芘吹活。还活着的人都是喜欢活着的人吗?她非常难过,因为她就要死了。
女孩的逃离
那些男人,有的一脱裤子便其臭无比..有的嘴巴比内裤还臭。但是这正是晓奇追求的,她要糟蹋自己。她不知道她花了大半辈子才接受了一个恶魔而恶魔竟能抛下她。她才知道最肮脏的不是肮脏,是连肮脏都嫌弃她。她被地狱流放了。有什么地方比地狱更卑鄙、更痛苦呃?
最后的结语
作者 / 编辑:李大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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