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河南要给这些人发补贴
8月20日,记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稳定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12条措施》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我省拿出更多真金白银服务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
初始创业的贫困户,可享受的补贴更高了。对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贫困户在创业园区办企业,享受的补贴更多了。《通知》明确,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实体在县(市、区)、乡镇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及其他专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80%,年补贴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
提高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奖补标准。对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由2~15万元提高到5万~20万元。
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获得补贴的标准也高了。《通知》明确,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
提高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含线上),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另外,我省还将对贫困户参与“地摊”经济、“线上+”经济进行补贴。同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兜底贫困户。
来源:河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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