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南省人社厅公布2021年各地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
其中鹤壁最低标准为40500元/亩。
该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当地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报省厅备案后生效。在当地确定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生效前,按本通知公布的最低标准执行。
2021年6月30日前已经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的征地项目,缴存金额不低于实施依法确定的补贴方案所需资金,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审核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社会保障审核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可按豫人社办〔2020〕20号文件执行。此种情形提请社会保障审核的,须在原有报审材料基础上,提供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安置补偿方案复印件、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影印件和核算补贴金额的有关材料。
附件: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
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特别在征收土地的范围内增加了社会保障费用,意在保障失去生产资料的农业人员,在日后面临生活困难时可得到救济。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编辑:李 腾丨主编:冯红亮丨审核:郭焕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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