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又有10人被曝光!
不戴头盔的你,被曝光了!
头盔是个护身宝,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
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那么,你头盔戴了吗?安全带系了吗?
佩戴头盔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线
但还是有人将自身安全置身事外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
本期的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曝光10名“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行人员
姓名:许*霞
身份证号:410603********1024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
姓名:王*周
身份证号:410603********3098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
姓名:李*华
身份证号:410611********602X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
姓名:齐*娟
身份证号:410622********0502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
姓名:琚*花
身份证号:410603********154X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
姓名:冯*慧
身份证号:410611********6044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
姓名:刘*凤
身份证号:410611********4523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
姓名:雷*荣
身份证号:410621********0021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
姓名:郭*霞
身份证号:410526********8722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
姓名:郜*坡
身份证号:410621********3516
违法地点:兴鹤大街与漓江路交叉口
鹤壁交警提醒:带头盔≠戴头盔,把安全头盔放在车筐里、挂在车把上,并不能保护你的安全,别让你的安全头盔成为“装饰品”。
据统计,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致死原因中颅脑损伤致死比例超过80%,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程度减轻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伤亡严重程度。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会重来。交警部门每一天的坚守,只为换来你的每一次安全出行。请大家树立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来源:鹤壁交管微发布编辑:何扬帆丨责编:李 腾监制:冯红亮丨审核:杨秀芬商业合作:18839275358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010关注| 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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