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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胜诉经-打官司的故事:激发法官仲裁员的正义感,增加胜诉机率

2014-11-25 邓永泉 大成律师事务所

在三十多年疯狂追求金钱的过程中,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国已经没有正义感,没有同情心,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都会把自己的物质利益放在第一位。然而,在我代理的案件中,很多法官和仲裁员都表现出正义感和同情心,他们自觉不自觉地要搞清楚,到底谁更占理。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他们如何行使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

客观上,正义感和同情心也是法官和仲裁员形成判决的工具。任何一个商业交易都无法全部记录下来,侵权行为就更留不下什么记录了。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但相关人员很少出庭质证,大多数案件依赖于书证(如,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等)。单靠这些书证,是无法还原事情真相的。既然证人这样亲身经历的人不能当庭质证,那么,法官和仲裁员就只能用自己的主观认识把这些断断续续的书证编织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他们主观认识中有自己的经验、常识,也有正义感和同情心。

诉讼和仲裁的庭审过程差不多,第一个环节都是当事人陈述,就是让原告和申请人说说为什么来打官司,然后,被告和被申请人再一番辩驳。基本上,就是当事人或他们的代理人朗诵起诉状(诉讼)或申请书(仲裁)。这个时候,当事人或代理人往往很尴尬。他们不知道是来个全文本(全文朗诵)呢,还是只上个折子戏(简单扼要地说说)。全本儿吧,法官和仲裁员可能已经看过了;折子戏吧,又怕法官和仲裁员不能领会自己的全部精神。短篇儿的起诉状和申请书还好办,中篇儿的就难了,个别长篇儿的,真要读起来,啧啧,千奇百怪,啥样儿的都有,真可谓庭审一景儿。有的照本宣科,旁若无人;有的自己都觉得没劲,但还是死撑硬扛地念下去;不一而足。而法官和仲裁员呢?我敢说,认认真真一字不落地跟着听的少而又少。很多情况下,当事人的律师一上来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一副演全本的架势,慢慢地就虎头蛇尾,越读越简单,改成折子戏,草草了事。有那善解人意的法官和仲裁员上来就会嘱咐一句:“简明扼要地说说。”他们的意思是,不让你读不合适,让你读还真没必要,你简明扼要地说说,大家都过得去。有的法官和仲裁员甚至都先不让当事人朗诵,而是让双方先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确实没有必要演全本儿,律师应该把法官和仲裁员当成观众,自己是唱戏的。你唱的不好,观众当然可以走神儿。其实,当事人陈述并不是垃圾时间,法官和仲裁员都希望在这个阶段搞清楚案件的基本背景情况,无论与判案是否直接相关,因为在那个阶段,法官和仲裁员不会觉得自己有能力判断哪些有关、哪些无关。所以,律师要尽可能给法官和仲裁员讲清楚案件的背景情况,而且还得有条理。以设备买卖合同为例,律师至少要讲清楚:

(1) 签约方是否就是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 合同标的是什么

(3) 是规格买卖还是设计买卖

(4) 单价与总价

(5) 付款方式

(6) 质量标准是什么

(7) 交货地点及谁来负责运输、谁来承担运费

(8) 是分批交付还是一揽子交付

(9) 风险转移的时间点

(10) 卖方是否负责安装

(11) 如果安装涉及土木工程,谁来负责这些土木工程

(12) 双方发生了什么纠纷,产生纠纷的原因是什么,自己一方的主张是什么

要想讲清楚上面这些事,律师要提前做功课,要根据案情列一个问题清单,当事人也要配合,不要总觉得事情很清楚,无须多问。要知道,法官和仲裁员没有掺和过你们这些事,你不说清楚,人家怎么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你想让人家判你赢,你总得说清楚吧。不然,人家凭什么判你赢!

在当事人朗诵完起诉状或申请书之后,法官和仲裁员就会登场了。通常,他们不会马上让当事人进行质证,而是开始对当事人提问,主要是问双方没有讲清楚的事和相互矛盾的事。双方就开始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法官和仲裁员一边听一边问,间或还让双方争论几句,自己在旁边察言观色。等听完了双方的故事,法官和仲裁员也就对案件有了自己的一本儿账。这时,他们就需要印证一下,于是,双方开始质证。法官和仲裁员心中的那本儿账与当事人证据之间的博弈就开始了........

法官和仲裁员的正义感和同情心通常会在当事人陈述阶段结束之前形成,有的甚至在看到起诉状或申请书时就已经发芽了。所以,当事人一定要重视起诉状和申请书的起草及案件陈述,其中一点就是要有理、有利、有节、有据地树立自己的正义形象,第一时间博得法官和仲裁员的同情心。不能等到质证阶段,那时可能就晚了。即使法官和仲裁员在质证时发现正义感应该在你这边,应该同情你,你也让法官和仲裁员浪费了感情。这可跟唱戏不同,千万不要掉包袱,搞不好,法官和仲裁员就迁怒于你,将错就错了。

总之,千金难买乐意,律师要想办法激发法官和仲裁员的正义感,博得他们的同情心,这样他们才会愿意判你赢。愿意判你赢,法官和仲裁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你。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



作者简介:

邓永泉,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电话:+86-10-58137799, 58137130(直线)

电子邮箱dennis.deng@dac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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