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要十不准!池州出台规范助力万名机关党员干部战“疫”线
那么
机关党员干部
在疫情防控一线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一起来看看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池州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志在必胜、务求全胜的信念和决心,在防控一线落实好20条行为规范,用实际行动走在前、作表率。
十 要
1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树立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2
要坚持守岗有责、守岗负责、守岗尽责,结合岗位实际,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3
要服从组织安排,踊跃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尽责尽力做好社区(村)或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全力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4
要主动关心群众,协助做好居家隔离人员日常生活保障服务。
5
要敢于劝导、勇于制止、及时报告违规行为,发现隐瞒疫情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6
要积极配合社区(村)管理,进出检查点和工作场所主动出示临时通行证,自觉接受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维护管理秩序。
7
要严格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疫情防控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8
要落实自我防护措施,见面不握手、出门戴口罩,少乘电梯、多走楼梯,勤洗手、讲卫生。
9
要引导家庭成员正确、理性、科学面对疫情,服从社区(村)管理,配合入户调查。
10
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纪律,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泄密,坚决抵制和纠正散布谣言的行为。
十 不 准
1
不准麻木不仁、自行其是,不听从指挥、不服从调度。
2
不准擅离职守、临阵退缩、不按规定值班值守、未经批准脱离工作岗位。
3
不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4
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对、贻误工作。
5
不准搞形式、走过场、只表态、不落实,说一套、做一套。
6
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信息和疫情防控信息。
7
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浪费、私占防护物资、设备、器材;严禁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行骗牟利等行为;严禁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疫情防治款项和物资。
8
不准造谣传谣、蛊惑人心,随意发表不当言论、擅自传播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
9
不准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餐、宴请、聚会等集聚性、群体性活动;不准参与买卖或食用野生动物。
10
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违反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禁止性规定。
疫情期间,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注重关心关爱,针对连续工作时间较长或连续通宵工作的、身患重大疾病或在康复期内的、临时身体出现明显不适状况的以及一些其他特殊情况的干部,要合理调派人员换岗,保障干部的身心健康,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总体
情况
截至目前,池州市已从市、县、乡三级,安全有序组织13500余名敢战斗、能战斗、善战斗的机关党员干部投入到基层防控一线,覆盖全市56个乡镇(街道)、604个村和77个城市社区、7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
他们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并肩作战,当好政策宣传员、一线战斗员、防控监管员,协助实施封闭式管理,助力不添乱、补位不越位,把好基层防疫关口,共同守护家园。
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他们服从县区分配,服从镇街安排,服从村(组)、居民小区和物业公司调度,严格值守纪律,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机关党员干部在卡口执勤
他们舍小家为大家,告别父母妻儿勇赴“疫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担当和使命。
青阳县庙前镇三义村驻村工作队副队长胡其伟(左)在父亲去世后含泪拜托妻子和弟弟将父亲的丧事简办,毅然回村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
石台县公安局特警大队队员周健(左)主动将正月初八的婚礼延期,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
他们深入企业、项目一线,强化督促、服务联系,推进防疫与发展“两不误”。
机关党员干部深入企业督导复工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他们,只是全省奋斗在防疫一线的机关党员干部的缩影,众多的机关党员干部与基层工作人员正携起手来,共同筑起一道防范肺炎疫情的“隔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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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池州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