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四月变局:“一些城”和“一些人”的好日子结束了!

2018-04-05 吴新婷

进入4月份才天,经济领域就发生了一系列大事。这些大事拥有共同的内在逻辑,宣布一类城市和一些人的好日子暂时终结了!

 

哪一类城市?人口增长乏力、甚至流失,经济总量小、活力弱、负债率高的城市。哪些人?靠政府低效投资养活的寄生虫们。

 

过去几年,上述城市(主要分布在中西部、东北)通过增加负债率、大干快上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货币棚改,获得了经济发展的红利,现在红利期即将走到尽头。

 

标志性事件一共有三个,都发生在过去几天:

 

第一,42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要求“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

 

会议还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第二,据“上海证券报”等媒体报道,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从327日起要求区内2016年和2017年政府投资类所有续建及未开工建设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另外,新疆其他地方的部分PPP项目也已经暂停。

 

第三,43日,财政部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的棚改从“PSL时代”切换到了“地方专项债券时代”。

 


估计很多读者看不懂,我来解释一下。

 

这一系列的事件,都跟一件事有关:中国在“十九大”之后的经济转向。

 

2013年到2017年,中国经济曾经历了一个“下行—刺激—上行”的周期。其中先后启动过一轮股市“政策牛市”和一轮楼市“政策牛市”,以楼市发挥的作用为最大。在启动楼市期间,还搞了“大基建+PPP”。

 

所谓,PPP就是公私合营搞一些有盈利的公共项目。之所以提倡PPP,跟不希望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负债率有关。

 

但地方政府面临的情况各不相同,经济发达地区好办,搞什么都不容易亏;而经济落后地区就很麻烦,缺钱缺人气,搞什么项目都不容易赚。而政绩考核压力大,所以就搞一些“假PPP”、“伪PPP”项目来刺激经济,要么将来没有回报率,要么增加政府的隐形债务。一言以蔽之——把政绩留给自己,把债务留给后任。

 

由于楼市热度仍在,换届也圆满完成。这时候,深化改革、提高发展质量、防范风险又被提上日程,所以“大基建+PPP”就要挤水分了!

 

“大基建”挤水分,此前我在专栏里写过,比如包头地铁停建,呼和浩特部分地铁新线停建,以及国家提高申报地铁新线标准(造成14个城市,暂时失去地铁扩建资格)。

 

PPP挤水分,标志性事件是:去年年底,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PPP项目库的集中清理。

 

PPP项目被清理,或者被暂停,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1,当地政府财政负担沉重,根本玩不起;2、项目不可能盈利;3、表面上是PPP,其实是BT项目。等等。

 

至于棚改从“PSL(抵押补充贷款)方式”变成“地方专项债券”的方式,也意味着管理更加规范,审批更加严格。此外,还涉及到“印钞方式”的微妙变化,用PSL贷款方式搞棚改(央行把钱给政策性银行,然后再给地方政府棚改),类似央行间接发钞给棚改;转换成地方债券方式后,对广义货币的衍生,刺激力度有所减弱。

 

总之,4月初发生几件大事告诉我们:国家信心坚定,希望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来提高经济质量,前几年为了刺激经济临时使用的“大基建+PPP+房地产”的模式,正在被弱化。(棚改换一种方式,继续推进)

 

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经济落后地区将受到较大冲击。因为这些地区经济活跃度低,投资主要靠政府和国企,而政府和国企又被点名要求带头去杠杆,PPP和大基建都被控制。这样,剩下的空间只有“中央转移支付”了。

 

前两年,一些中西部省市GDP增长比较快,接下来能不能维持就很难说了。而对于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来说,由于回报率高,“PPP+大基建”仍然可以玩下去。再加上人口持续流入,所以经济继续向好。

 

所以,大家在选择投资地的时候,一定要选民间经济活跃、有持续人口流入的地区。

 

另外,中国在中美贸易战即将“全面打响”的时候,仍然坚定不移地暂停了一大批低质低效的PPP和大基建项目,显示了战略定力。同时也似乎在告诉我们:贸易战很难全面爆发,至少中国目前没有全力以赴准备打贸易战。

朋友圈惊爆“房地产税征收细则”!真的假的?

这两天,一份“香港媒体已经曝出房地产税征收细则”的报道,在朋友圈刷屏,多位读者给我留言求证真伪。

 

下面就是这个所谓的“细则”的全文:

 

  一、纳税义务人:以拥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纳税义务人。


二、计税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成年子女。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员拥有独立房产后自动脱离不再为家庭成员。除继承外,今后应禁止未成年人拥有房产。


三、征收对象: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为基础征收房产税,非产权房待转为产权房后再计税。


四、计税依据: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


五、家庭基本居住套数:夫妻处于在婚状态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两套;单身未婚或夫妻处于非婚状态(包括离异、丧偶)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一套。机构基本居住套数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


六、家庭免税居住面积:等于人均免税居住面积乘以家庭人数,人均免税面积由地方**自行制定,为30-60平米。机构免税居住面积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免税面积以首套房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计算,首套房面积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于第二套房中扣除,依此类推。


七、税率

  (1)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0.8%-20%。

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年税率为0.8%;

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二套的部分,税率为5%;

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四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

  (2)套数排序以房屋购置时间为准,同一天购置的,以房屋面积大小排序。免税面积按照套数排序依次扣除,

  (3)与家庭外成员联名持有房产的,也计为单独一套,面积按注明产权比例或平均分摊。

  (4)机构拥有的住宅房产也可考虑采用5%或10%的单一税率,并禁止今后购买住宅房产。


八、计税时点

  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房产数据和家庭成员,皆以此为准。


九、税收优惠

  (1)夫妻无子女的,按照3人计算免税面积;

  (2)未婚单身或离异单身按照1.5人计算免税面积但免税面积不超过60平米;

  (3)丧偶的单身和子女夭折的单身按2人计算免税面积;

  (4)拆迁补偿房产和享受低保家庭可免征房产税。

  (5)不在市区范围内的旅游房产可免征或减半征收房产税。


十、征税流程

  (1)税务部门于每年一月一日由房产税电脑征管系

 

应该说,这个“房地产税”征收方案是非常令人震撼的。其中最暴力的规定是税率部分。

 

按照这个方案,一个正常家庭可以拥有两套住房,其中人均3060平米免征,如果你的房子偏大,那么第二套房子就可能适用3%的税率。第三套房子的税率,则达到了5%。第四套、第五套则将达到10%20%

 

5%及以上的税率,基本上是对私人财产的掠夺,其力度超过了拦路抢劫。其中拥有5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只需要5年就会被国家没收。拥有第四套住房的人,10年房子就没有了!

 

假设一个3口之家,在北京拥有两套房子,每套都是180平方米。则即便按照最大免征面积(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其第二套也完全适用3%的税率。北京目前较好位置的住房,基本上10万元一平米,假设计税评估价为7折,那么这个家庭每年的房地产税为:

 

180×7×3%37.8万元

 

这个税率足以吃掉房子大半的租金,让业主基本上没有什么回报了!

 

那么,这个方案靠谱吗?当然不靠谱!这是一个编造粗劣的谣言。

 

如果你熟悉房地产市场的政策,马上就可以发现几个比较明显的漏洞:

 

第一,国家已经在去年11月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征收是按照“评估价”,而不涉及房屋原值。但这个流传的方案的第四点是“计税依据: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

 

按照房屋原值(允许有一定折扣)计税,是老的“房产税”(个人住宅免征)的征收方式,这个方式漏洞很大。比如同一个30年历史的小区,一套同样户型的房子,原始业主和新的业主,其“房屋购置原值”差别至少1020倍。所以,每套房子必须有一个政府的“计税评估价”,这个价格一般是市场价的7成左右。

 

第二,“方案”里提到,禁止机构持有住宅,并对拥有住宅的机构征收重税。这种提法,跟目前国家现行政策有严重冲突。

 

去年以来,国家多次发文提出“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未来将有一大批企业持有住宅,但只租不卖,为社会提供稳定的房源。对于其中的国有企业,国家已经开始定向低价转让租赁住宅用地。此外,农村集体土地也将进入租赁市场,将会有大量的“农村集体股份公司”持有大量房源以供租赁。由此可见,“方案”的编造者不熟悉国家的房地产政策。

 

第三,“方案”里只涉及住宅类的房地产税征收,没有涉及商办物业,一看就是假的。

 

第四,房地产税不会有全国统一税率,国家最多给出一个税率的较大区间,由地方人大立法确定如何实施。所以,税率越准确,方案越假。

 

第五,未来中国房地产税的“最高税率”不可能高于3%,大部分人适用的税率,大约是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几。

 

中国所有的商品房,都一次性缴纳了几十年的土地使用费,开征房地产税绝对是重复征税。所以,必须有免征的面积和套数。此外,会不会有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针对多套房拥有者的),还不一定。即便是有,也不会采取“剥夺式的税率”。

 

你要知道,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的长期饭票。对于长期饭票,只能善待,让税基不断扩大;而不是通过打击,使之缩小。


最近二线城市都在争夺人口,其实就是做大税基。怎样争夺人口?只能是给优惠。如果一个城市敢于开征“剥夺私人财产式”的房地产税,老百姓会用脚投票,卖房子走人。城市和城市之间是有竞争的,而且地方政府拥有征收房地产税较大的“自主空间”,所以会纷纷倾向于轻徭薄税,以保护地方经济的发展。

 

国家已经多次表示,房地产税将采用“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行。“充分授权”,就是充分给地方政府自主的空间。

 

上述房地产税“方案”,显然针对的是住房比较紧张的大城市。事实上,未来中国2000多个城市、县城里,真正房屋紧张的城市不到200个,90%的城市将出现房屋过剩。在这些中小城市、县城里,根本没有办法征收实质性的房地产税。你不征收,老百姓还往大城市里跑呢,如果开征,只能让城市迅速崩溃!

 

所以,房地产税开征之后,有资格“比狠”的城市不过是北京上海,其他城市根本没有资格。

 

你看看目前的人口政策就知道了,只有北京、上海敢于限制人口,深圳和广州都不敢。至于南京、成都、杭州、西安、郑州、武汉等,争夺人口都要打破头了!

 

记住我的结论:


中国有资格开征“房地产税”的城市,最多是全部“城市+县城”的10%90%的“城市+县城”要么免征,要么象征性地每套收几十块钱玩玩而已。

 

有条件试试“累进制、惩罚性房地产税”的,最多不过30个城市!而这些城市如果这样做,最终也将是——“肠子都悔青了”!杭州敢于这样征收,阿里就会搬走;深圳敢于这样征收,华为就会搬走!


通过优惠的房地产税来吸引企业、人才、人口,将是地方政府展开竞争新的武器!


来源:刘晓博



温馨提示:如果觉得此文值得分享,欢迎动动手指头转发一下,谢谢~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投资建议仅供参考。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源自网络,未能及时联系到作者,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友情广告:                                          榴芒千层蛋糕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s0502i6bgcq&width=500&height=375&auto=0

听说过榴芒一刻的朋友都知道,榴芒千层一直都是镇店之宝。

对于榴莲的选材非常严苛,只选用天然甜度36°的榴莲果肉,层层叠叠铺满了三层,叉子轻轻下去,饱满的榴莲肉一下就爆出来了~

【扫一扫识别以下二维码并关注购买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