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婚专法出炉!5月24日,同志可以结婚啦!
要点:
• 避开民间挺同、反同争论,以专法形式、中性取名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
• 同性伴侣可准用《民法》婚姻规定结婚
• 理论上说,无论结果如何,5月24日,台湾同志都可以结婚!
纷扰多时,台湾“行政院”版同婚专法出炉!
法案取名《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同性伴侣可结婚、继承财产并继亲收养。
同性婚姻争议,历经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释宪至今已近2年,“行政院”20日晚邀民进党立委开会讨论。
据台湾媒体报道,政院版专法草案避开民间挺同、反同争论的同婚、同性配偶、同性伴侣等名词,以专法形式、中性取名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同性伴侣将可准用《民法》婚姻章规定结婚,另可继承财产并继亲收养,其他法律有关夫妻、配偶的权利义务也可一併准用。
草案预计在明天的“行政院”会上通过,并送进“立法院”审查。
台湾目前有18部以施行法为名的法律,最为人知便是《两公约施行法》(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这次“行政院”所提“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是台湾首度以大法官释宪为名的施行法,草案明定,施行日在今年5月24日,符合大法官释宪的最后期限。
高层透露,整部法案共20余条,文字叙述则以同性婚姻、共同生活等字眼穿插,另也避开反同阵营担心的称谓问题,整部法案没有出现夫妻等称谓定义,而是改以双方当事人取代。
特别的是,尊重宗教自由,政院版草案也提出,任何人或团体都依法享有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权利,不会因为此法施行而受影响。
“行政院”所提同婚法案主要是揉合了2017年5月24日的大法官释宪精神,以及去年九合一“大选”的公投结果,并以施行法形式以专法提出。
在结婚规定上,草案文字叙述与大法官释宪相同,明定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係,以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
换言之,同性伴侣可准用《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结婚。
结婚年龄也准用《民法》规定,同性两人只要年满18岁就可成立婚姻关係。
财产及继承上,同性伴侣同样准用《民法》第2章第4节的夫妻财产制、以及《民法》继承编关于配偶的规定。
至于民间争论不休的同性伴侣收养议题,政院版草案明定,同性伴侣可以准用《民法》有关继亲收养的规定,也就是,同性伴侣一旦结婚,其中一方可收养另一方的亲生子女,至于共同收养则不允许。至于继亲收养的程序与异性恋婚姻相同,必须由社工专业评估及法院认可,依个案判断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
有分析指出,如果5月24日之前“立法会”无法通过草案,则依照释字748号文的规定,同性伴侣直接适用民法的规定,可以直接登记结婚。
所以,理论上说,无论结果如何,5月24日,台湾同志都可以结婚!
图文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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