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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文山一律师“挑战”醉驾获刑

2017-12-06 文山市广播电视台 非常文山



律师一职

应该是熟悉法律的人

而下面这位有着10多年

工作经验的律师

知法犯法

竟因“醉酒”驾车

栽倒法律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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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马舒介绍,6月27日,市检察院收到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经过审查认定:在2017年1月23日19时许,被告人杨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文山市马塘交警中队门口的公路边,被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当场抽取杨某的血送检,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的血液中检出其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381.67毫克。而杨某本人竟是从事法律工作己10多年的文山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的案件后,院领导极为重视,指示办案部门人员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该案办成铁案,实实在在维护好法律的权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积极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协同配合,先后获取固定了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大量有力证据,并于2017年7月6日依法向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 马舒

本案的被告人杨某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在主观认识上对于危险驾驶的认知程度高于普通人,杨某血液鉴定结果超过醉酒认定标准每百亳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毫克的3倍之多,其醉酒状态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该案件是在文山市辖区内,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较为突出的一案。


文山市人民法院收到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起诉书后,于9月22日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文山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专家,人民监督员,市政协委员等代表旁听了当天的庭审情况。11月7日,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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